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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切实做好暑期旅游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日期:2018-07-11 10:35来源:宜昌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编辑:朱思伟阅读次数: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

7月5日,两艘载有中国游客的游船在泰国普吉岛附近海域突遇特大暴风雨发生倾覆事故,造成我国公民重大伤亡,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暑期旅游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鄂政办电〔2018〕10号)文件精神,汲取事故教训,全面加强暑期旅游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确保广大游客出行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目前,学校已经放假,旅游进入旺季,天气进入主汛期,地质灾害高发,气候异常多变。各种因素叠加,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更加复杂,诱发涉旅交通安全事故的几率骤增。各地各单位务必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认真研究分析当前暑期、汛期本地区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形势,采取有针对性的应对防范措施。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暑期旅游交通运输安全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以对广大游客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要对旅游交通运输安全工作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再督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共同抓,坚决防范各类涉旅交通运输安全事件的发生。

二、强化行业监管,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一)各地港航海事部门要对所辖水域进行拉网式排查,对以下重点区域做到全覆盖。

一是客船、渡船全覆盖。检查客船是否执行开航前自查制度,船舶配员、消防救生设施配备是否符合要求等;渡船是否处于适航状态,是否指导乘客穿戴救生衣,是否违规夜航,是否违规渡运车辆;汽渡船是否违规渡运“三超”车辆,三角木是否配备并正常使用,是否执行车客分离,是否载运制动、转向系统不良和有其他故障影响安全行车的车辆;恶劣天气、高流速、高水位等情况下是否执行停航规定等。

二是客运码头全覆盖。检查客运码头是否正常接收落实恶劣天气信息,是否安排应急值守和现场巡查,码头安全设施是否配备,警示标语是否设置,应急物资是否储备等情况;检查在港船舶系固设施、安全救生设备、船舶配员及值守、船舶配积载情况,码头趸船停靠船舶数量是否符合限制规定等。

(二)各地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对所管辖旅游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进行全覆盖检查。

一是旅游客运企业全覆盖。检查旅游客运企业是否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营运车辆4G动态监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驾驶人员安全宣教活动是否按计划实施;检查旅游客运车辆“三证一牌一单”是否落实,车辆隐患是否经常排查并及时整改;检查旅游客运包车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未按规定办理包车营运手续营运。

二是汽车客运站全覆盖。重点检查三级以上汽车客运站是否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管理规定,是否落实实名制管理,是否落实客运站车辆安全例检工作,是否开展安全宣传告知,是否正常开展安保工作等。

三、开展督查检查,强化安全监管执法

7月初,市旅游委联合交通、公安等多部门开展了旅游客运市场、漂流安全专项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近期,我局将进一步联合旅游、公安等部门开展一次旅游交通运输安全督查检查和联合执法行动,重点一是强力整顿旅游客运市场,坚决打击租用黑车行为;二是督促各旅游客运相关企业强化交通安全责任,落实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三证一牌一单”和“五统一”制度租用车辆;三是打击旅游客运车辆“三超一疲劳”等交通违法行为。

各地各单位要迅速组织督查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四不两直”等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针对各行业领域重点区域,加大旅游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执法力度。要坚持监管力量、监管人员下沉,督促旅游交通运输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查找隐患和风险,广泛发动生产经营单位职工全面查找、排除隐患和风险,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加强天气预警,强化应急响应和处置

各地各单位要密切关注暑期、汛期灾情,健全信息联络机制,做好信息预报预警工作,做到信息准确及时快速共享。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严明应急值守纪律,确保信息畅通,发现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并启动应急响应。要加强各类应急物资、应急队伍准备,密切应急联动,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迅速出动、有效应对,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宜昌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