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交通运输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公开承诺
为深化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切实查改交通运输部门在落实责任、依法行政、转变作风、服务民生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树立履职尽责行业标杆,打造“民生交通”服务品牌,特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接受群众监督,狠抓整改落实。端正态度,以“开门整风”的精神,诚恳接受群众监督;听取群众意见,真心实意纳谏,扎扎实实整改。
二、强化责任落实,永葆清廉本色。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监督责任及行业监管责任,推动“三个责任”层层压实;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深入开展“廉政阳光交通”建设,建立健全具有交通运输行业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三、推动改革发展,打造民生交通。建设全国重要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确保完成2016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对各交通重点项目加强服务、协调和督办,确保完成全市交通固定资产投资115亿元;建成一级路50公里,二级路200公里,县乡等级路140公里,农村公路800公里,完成港口吞吐量8300万吨;开工白洋长江公路大桥、白洋港二期工程等一批重点建设项目;进一步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城际公交”、“村村通客车”工程以及“精准扶贫”工作;进一步加快综合运输体系、翻坝转运体系、内畅外联网络体系建设,逐步实现交通运输服务城乡全覆盖。
四、建设法治交通,推动良法善治。着力提升交通行业普法依法治理水平,夯实执法基础,完善制度体系,提升执法信息化水平,持续推动“三基三化”建设,逐步提高基层执法保障水平和执法队伍素质。积极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打造高效便民优质服务窗口。重点针对行政窗口服务、治理超限运输、道路运输行政执法、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等,开展专项整治。
五、强化作风转变,提升工作效能。树立“政治可靠、尽忠职守、敢于担当、贴心为民”的工作理念,履好职、尽好责,杜绝在岗不为、敷衍应付、庸懒散软等不良现象。对行政管理工作中作风涣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按照《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相关规定追责问责。对执法过程中以罚代管、以罚代纠、粗暴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吃拿卡要等行为,按照相关办法严肃责任追究。
六、畅通诉求渠道,维护合法权益。充分利用意见征求箱、投诉举报咨询电话,政风行风热线,畅通监督渠道,及时解答群众的交通政策咨询,杜绝生冷硬顶推;认真受理并调查处理群众的合理诉求。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以及检查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一律严肃调查处理,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以上内容,敬请社会各界和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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