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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港航海事系统2016年度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16-05-12 15:43来源:宜昌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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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市港航海事系统改进作风、提升效能,全面依法履职,按照《全省港航海事系统2016年度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和《全市交通运输系统2016年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结合全市港航海事系统履职尽责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市港航海事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依法行政、改进作风、服务民生等内容,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履职不力、作风不实、为政不廉等问题,努力营造依法履职、优质高效、廉洁从政的发展环境,为宜昌水运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为建设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提供强有力的水运支撑。

  督促检查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分类督查、上下联动、破立并举、堵疏结合的原则,在省港航海事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纠风办的统一组织领导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工作要求,坚持督促检查与具体业务相结合,与“两学一做”、“三抓一促”相结合,着重解决一批履职尽责方面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全市港航海事系统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本部门履好职、尽好责,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坚持发现问题与督促整改一起抓,追究基层责任与追究主管部门责任一起抓,加强机制制度创新与改进干部作风一起抓,推动全市港航海事系统全面依法履职成为常态、形成长效。

  二、督促检查对象

  各县市区港航海事局(处)、局直各部门、机关各科室。

  三、督促检查内容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制定落实主体责任清单,推进主体责任问责年活动;领导班子成员是否带头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发挥表率作用;是否重点整治本系统党员干部在执法、监管、公共服务中违规收费和收受红包、购物卡等突出问题;是否围绕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是否建立健全具有港航海事部门特色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考核体系并有效实施;是否积极开展“领航先锋”五好班子创建活动,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创建方案并组织实施等。

  (二)严格依法行政方面。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是否按照法定职责和简政放权要求履行职责;是否存在法外设权、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等问题;是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

  (三)服务改善民生方面。是否坚持勤政为民,创新管理,优化服务;是否针对精准扶贫、项目审批、违规收费、惠农补贴、专项经费监管、招投标管理、港航工程质量安全、非法码头治理、管辖水域安全、行政审批服务等方面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并认真加以解决等。

  (四)转变工作作风方面。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二十四条意见;是否采取得力措施纠正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问题;是否认真纠正工作敷衍应付、不敢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为官不为问题;是否解决对基层和群众生冷硬推、工作效率低下的问题等。

  (五)收集和解决问题方面。是否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认真解答群众政策咨询,耐心解决群众举报投诉;是否及时兑现公开承诺事项,扎实整改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改效果是否让人民群众满意;是否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建立履职尽责长效机制等。

  四、督促检查方式

  (一)明察暗访。在接受上级明察暗访的同时成立明察暗访工作组,定期不定期对全市各级港航海事部门进行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着力发现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督办问责。

  (二)第三方监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市纠风办将组织开展电视问政、政风行风热线等活动,倒逼部门履职尽责,同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被督查部门的服务对象进行电话抽访调查。全市港航海事系统要做到全员知晓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要求和我局的重点工作。市局将聘请政风督查员,构建全方位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

  (三)集中评议。年底,积极配合参与各级纠风办组织被督促检查部门的服务对象进行集中测评。

  (四)倒查追责。对在明察暗访中发现、电视问政和政风行风热线曝光、专项整治中受理的投诉问题,市局将迅速调查处理,及时回复,确保每个问题都能妥善解决,同时将加大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对于情节恶劣、影响较大、范围较广的,市局除对相关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外,还将启用倒查追究手段,追究部门及分管领导的主体责任,调查处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五、工作步骤

  市局负责指导全市港航海事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各县市区港航海事局(处)、局直各部门、机关各科室要严格按照市局要求,认真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各项工作。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活动从4月份开始,12月份结束,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

  1.成立工作专班。市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履职尽责督促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党办,全面负责全市港航海事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日常工作。各县市区港航海事部门要迅速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

  2.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市区港航海事部门按照市局要求,结合行业实际制定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形成一级督一级、一级带一级的工作机制,将实施方案于4月底前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3.全员动员。市局将于4月底进行全员动员,全面部署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切实提高港航海事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一是发布动员令,号召全员参与,全面履职;二是各县市区港航海事局(处)、局直各部门、机关各科室要认真贯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明确职责;三是各部门要采用多种形式宣传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全体干部职工知晓活动目的、意义、内容、对象、方法、步骤及要求等。

  4.营造活动氛围。通过宣传专栏、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短信和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及时发布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的活动信息,公开监督方式,全面提升社会各界对港航海事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理解度、知晓度和支持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港航海事部门的优质服务窗口、优质服务平台和优质服务标兵,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激励作用,促进全市港航海事系统履职尽责整体水平大提升。

  5.开展学习活动。市局将举办“月月学月月考”、“大家开讲”及岗位技能达标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依法履职意识和尽责能力。一是每月定期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进行“月月学月月考”,加强依法行政和党风廉政知识教育,使全体干部职工能履好职、尽好责;二是不定期开展“大家开讲”的职工讲坛活动,主题重点围绕如何增强履职尽责能力、促进港航海事发展展开讨论学习;三是全局开展游泳生存技能和普通话的岗位技能达、青年团员悦读社及技术大比武等活动,提高全员素质和履职尽责能力;四是开展“以家风促行风”主题道德讲堂,征集港航海事系统党员干部家风家训小故事,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履职尽责的积极性。

  (二)查找问题阶段(5月)

  1.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公布热线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上门走访、问卷调查、实地调研等方式,开门纳谏,广泛征求群众及服务对象对港航海事部门履职尽责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认真自查自纠。按照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目标和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开展五查:一查履行主责、廉洁从政情况;二查依法履职、依法办事情况;三查服务群众、改善民生情况;四查转变作风、优化环境情况;五查信访投诉、处理落实情况。525日前各县市区港航海事局(处)、局直各部门、机关各科室将征集意见和自查自纠情况报送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3.作出公开承诺。对查找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和深入分析,针对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点事项,立行立改,并结合部门职能,作出具体整改承诺并通过本地主流媒体、行业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三)问题整改阶段(6月至11月)

  1.制定整改方案。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督促检查、问题整改、执纪问责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各县市区港航海事部门、各分局及责任科室将整改方案于68日前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2.开展专项整治。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全市港航海事系统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精准扶贫、项目审批、违规收费、惠农补贴、专项经费监管、招投标管理、港航工程质量安全、非法码头治理、管辖水域安全、依法行政等10个方面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我局确定依法行政作为履职尽责督促检查的重点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各县市区港航海事部门针对依法行政专项治理实行一个专项一名牵头领导、一个责任单位(部门)、一套整治措施的工作机制;市局由行政审批科负责依法行政专项整治工作并拿出具体整治措施。

  3.加强督促检查。坚持上下联动,层层传导压力,明责亮责,履责尽责,每位局领导联系12个县市区港航海事局(处)和局直各部门,对联系点履职尽责情况点题监督。各县市区港航海事部门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负责对所管范围履责尽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明确具体整改任务,建立整改台账。

  4.加大问责力度。全市港航海事系统要坚持问题导向,保持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以督促建、立行立改。我局对在第三方明察暗访中发现、电视问政和党风政风行风热线曝光、专项整治中受理的投诉问题,将严肃查处,追究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同时认真落实《湖北省行政机关问责制度》及《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等制度,对上级点题督办,严重影响行业形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四)集中评议和考核总结阶段(11月至12月)

  1.配合组织集中评议。年底,各级纠风办组织被督促检查部门的服务对象进行测评,各县市区港航海事局(处)、局直各部门、机关各科室要积极主动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配合工作。市局将对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专项述职,进行民主测评。

  2.工作考评。市局对各县市区港航海事局(处)、局直各部门、机关各科室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进行考评。

  3.总结表彰。各县市区港航海事局(处)、局直各部门、机关各科室对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形成工作总结,并于1118日前上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督促检查结果产生及运用

  考评结果实行百分制,具体计分方法:

  全面督查得分=第三方监督结果×35%+服务对象测评结果×25%+集中民主评议结果×30%+平时工作情况×10%

  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90分以下、75分以上(含75分)为合格,75分以下为不合格。

  根据上级要求,履职尽责督促检查结果将作为目标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文明单位评选及领导干部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并作为领导班子和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和条件。市局对督促检查结果居于当地参评单位末位的各县市区港航部门,以及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各责任科室或各分局,将约谈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是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强化政风行风的重要举措,是应对新常态下经济下行的迫切需要,是推动全市港航海事部门跨越发展的先行条件。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全面深化大局意识、行动意识和主体意识,把督促检查、监督管理、自查整改、问责追责贯穿始终,层层传导压力,不折不扣的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各县市区港航海事局(处)、局直各部门、机关各科室要紧紧围绕督查内容,通过自查自纠、征求群众意见、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深入查找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和制约港航海事发展的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开展集中专项整治,抓好整改落实,并及时公开整改承诺、整改进展和结果,诚恳接受群众监督。通过聚焦行业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民生诉求,整治一批影响水运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对有损害群众利益、履职尽责不力、影响团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处理。

  (三)精心组织,统筹协调。

各县市区港航海事局(处)、局直各部门、机关各科室要把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与两学一做三抓一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全面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精心部署,科学合理制定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活动内容、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严明工作作风,加强一线督导,全力保障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落实到位,打造“清风水运”,确保全市港航海事系统政风行风取得新变化、新成效。

 

附件1市港航海事局履职尽责督促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市港航海事局2016年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时间进度表

附件3市港航海事局领导履职尽责督促检查联系点

附件4:2016年全市港航海事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重点工作督促检查进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