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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船舶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日期:2020-11-23 18:24来源:秭归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编辑:朱思伟阅读次数:

  近年来,秭归县交通运输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扛责上肩,奋力担当作为,扎实推进船舶污染防治工作。

  转运处置实现无缝对接。福广码头作为应急转运码头,5月底建成投运,码头按照“一艘趸船、一艘接收船舶、一套污水管网、一套预处理设施”等“六个一”的标准配置到位,结束了我县船舶生活污水、油污水通过槽罐车转运的旧模式,开启了码头管网直接将生活污水输送到城市管网的新机制,实现了船舶污染物接转处效率明显提高、污染物二次转运成本和环境风险显著降低的“一高双降”目标。

  岸电建设实现全面覆盖。秭归港客运码头岸电设施升级改造试点工程于2018年11月率先完成建设,供电容量7500千伏安,能够同时满足12艘游轮接电需求。截止目前,累计为907艘次船舶提供岸电530万千瓦时,替代燃油1245.5吨,减少各类气体排放3923.3吨,船舶节约用能成本424万元。除危货码头外,全县所有港口均建设了岸电设施,实现了港口岸电建设全覆盖。

  联合监管机制不断健全。以坝上待闸水域船舶污染物监管为重点,认真贯彻执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联合监管制度,构建由交通、港航、环保、住建、城管、海事、长江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监管机制。截至目前共召开联席会议6次,开展季度联合执法4次,发现并处理各类营运及管理不规范问题19个,全县未发生任何船舶染污水域事故或二次环境污染事故。

  违规行为打击从严从重。重点加强管辖水域防治船舶水污染监督检查工作,严查船舶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相应的处置设备,污水处理设备是否按要求开启使用,是否存在船舶生活污水、油污水超过标准向内河水域排放行为,是否按规定记录了船舶污染物处理情况等,对管辖水域船舶违规向水体排污以及管理不到位的行为进行严格处罚。截至目前,联合三峡海事、归州海事共办理防污染类处罚案件155件、罚款8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