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念好水上环保监管“四字诀”
今年来,兴山县港航海事处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克服管辖水域广、人手少、资金紧等困难,加强水上巡查、严格执法监管,并督促港口进行环保整治、船舶进行污染防治,严防污染物“跑冒滴漏”入江,为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持续发力,守住了兴山港区水上环保底线和红线。
水上巡航检查,注重一个“勤”字。今年以来,兴山港航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坚持每日对重点航段、航区进行环保巡查。共出动海巡艇巡航280次,巡航里程1800余公里,检查辖区港口企业35次、现场船舶350余艘次、渡口渡船18次。兴山港航水上巡查“勤”、“密”,有力保障了兴山港区无一起水上环保事故发生。
现场执法监管,注重一个“严”字。兴山港航对重点水域加强实时视频监控,强化现场监督检查,发现污染水域现象和行为及时处理,对情节严重、屡查不改的违法船舶和相关责任人员,采取禁止船舶离港、暂扣、吊销船员适任证书等措施予以坚决查处。7月底,执法人员巡航发现宜昌汇丰8号货船在行驶过程中将洗舱污水排入香溪河,立即登船检查取证,依法依规对其作出了1万元的行政处罚。一船受处罚,全体受教育,兴山港航在水上环保监管工作中,始终坚持强高压、零容忍、长震慑,有力打击了船舶污染物偷排行为。
港口环保整治,注重一个“实”字。今年以来,兴山港航督促辖区港口进一步加强“环境八条整治”基础建设,各港口共硬化道路和堆场1525m2,植树9000余株,投资500余万元建设安装景点式钢结构货仓雨棚2个,新增货物隔断墙2个,新购高压水炮2台,洗车泵各港口全覆盖,新建9个雨污分流池共计约320m3,岸电受电桩实现了港口全覆盖,已具备岸电供应条件,回收港口垃圾约100吨、油污约3500升。
船舶污染防治,注重一个“细”字。兴山港航通过多种途径加强船舶防污染知识宣传,显著增强了港口、船主的船舶污染防治意识、环保意识和法制意识;加强船舶现场巡查监管,督促船主使用污水、油污处理设备;海事大厅签证工作人员对作业船舶均进行了防污染证书、垃圾和油类处理记录簿的详细检查,船舶生活垃圾按全市统一五联单制进行管理,凭垃圾回收服务公司垃圾回收船出具的垃圾处理5联单开具作业通知单后,方才允许船舶进港作业。元至7月,回收船舶垃圾1422艘次、68吨,垃圾回收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