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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深刻吸取“12.2”事故教训 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日期:2016-12-09 09:32来源:宜昌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编辑:秭归交运局阅读次数:

  

    为深刻吸取“12.2” 鄂州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秭归县交通运输局迅速行动,全面动员,深入开展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压实安全责任。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及时传达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更加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到责任落实“零盲区”、隐患治理“零遗漏”、安全管理“零缺陷”。

  开展专项整治。印发《秭归县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明确围绕6个重点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一是加强列养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二是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制定安全隐患整治计划。三是结合道路客运“打非治违”工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整治,同时加大对通村客运车辆的行业监管力度。四是狠抓源头监管,严把车辆准入、货源、承运主体、经营主体资格监管等关口,深入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和违法超限超载治理。五是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加强渡口渡船和重点码头的现场监管,对水路运输企业、港口企业、码头(含危化码头)、客渡船等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检查,及时掌握气象信息,做好恶劣天气的预警,严格禁止船舶违章冒险航行。六是加强轮渡安全隐患整治,做到不“带病”运行,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航行。

  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与公安交警和乡镇人民政府的联系,联合开展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机制,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检查、检测所属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严格落实车辆卫星定位动态监控,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管理。

  加强应急值守。建立并落实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遇有道路损毁、交通拥堵、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及时将相关信息和采取的工作措施逐级上报,确保及时处理重大险情。

  严格追责问责。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开展巡查督办。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问责。(秭归县交通运输局  向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