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猇亭区】加快推进长江干线非法码头治理工作

日期:2016-05-13 10:11来源:猇亭区交通运输局
责任编辑:1阅读次数:

      

     自全市治理非法码头工作推进会召开以来,猇亭区按照“政府主导、属地负责,规划先行、统筹开发,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疏堵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领导,成立机构,积极行动,明确责任,通过“取缔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方式,全面开展长江干线非法码头治理工作。

  一、长江干线非法码头集中治理工作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召开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时强调,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考虑,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使绿水青山产生巨大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使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要优化已有岸线使用效率,把安全、防洪、治污、港岸、交通、景观等融为一体,抓紧解决沿江工业、港口岸线无序发展的问题。省委书记李鸿忠强调要建设“三个长江”,即经济长江、文化长江、绿色长江。国务院、省、市政府高度重视长江非法码头治理工作,召开了系列会议、出台了相关文件进行安排部署,并将于6月份进行检查验收。当前,全长江沿线所有省市都在紧急开展长江非法码头治理工作。因此,从讲政治规矩的角度,抓紧开展长江非法码头治理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的重要举措,是交给我们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当前我区最迫切、最紧急的工作任务。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非法码头治理工作,市政府督查室每周一督查,强力推进该工作;市政府明确提出,若工作不力将问责约谈主要领导,并与换届相结合。根据省市统一部署要求,在5月20日前完成对“取缔一批”范畴的非法码头、“三无”涉砂船舶和机具的治理工作,研究制定“规范一批、提升一批”范畴的无证码头、涉砂船舶和机具的治理实施方案。5月底前迎接省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检查,6月底前迎接国家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检查。

  二、猇亭区长江干线非法码头集中治理工作情况。一是加强领导,成立机构。该区认真落实省、市专项治理工作精神,成立了由区人民政府区长为组长,常务副区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相关街道办事处、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非法码头治理工作的领导,并要求相关街道、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统一步调,高位推进。二是调查摸底,制定方案。猇亭区港航分局、区交通运输局组织工作专班,深入各码头运营企业和业主单位,调查摸底,掌握实情,为确定治理方案打下基础。经调查,我区共有各类经营性码头20家。本着“尊重历史、正视现在、着眼未来”的原则,区政府制定了《猇亭区市长江干线非法码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规范18家(砂石码头8家)、提升2家(整合为1个砂石码头)、规划1个砂石集并中心的工作任务。三是印发通告,宣讲政策。4月27日,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集中治理非法码头的通告》,督促整治范围内非法码头、砂场、堆场、临时构建物的所有人或经营人必须在2016年5月30日之前自行拆除相关构建物,恢复长江干线岸滩原貌。四是综合执法,控制增量。4月28日,根据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由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专班,对纳入辖区内码头进行集中治理。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专班和港口码头业主、经营人面对面交流,耐心宣传省、市、区治理非法码头的方针政策及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争取业主的积极配合。目前,大部分砂石码头已停止进沙,并逐步消除砂石存量。其中,成林、鑫通已分别消化存量3万吨。

  三、存在的困难。一是个别码头需争取市政府支持。经调查摸底,我区境内红联砂石场于1994年经市水利局(宜市水字[1994]36号)批准修建,既无港口经营许可证,又无岸线许可批复,但符合宜昌港总体规划(红溪港岸线,预留港口岸线)。属历史遗留问题,在本次治理方案暂定为规范类别(限制经营砂石,重新按规划申报岸线,规范经营),需进一步向省、市争取政策支持。二是部分码头责任主体行动迟缓。自发布通告以来,大部分码头业主配合整治工作,消化存量,但祥隆(磨盘)、泰和码头业主消极怠工,在砂石料存量消化上行动迟缓,为全区的治理工作造成很大压力。三是谋划砂石码头集并中心。根据工作方案,拟在长江北岸大桥至云池段规划建设一个专用砂石集并中心,实行疏堵结合,需协调港航、规划部门,调整、修编岸线利用规划。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建议。一是加大治理工作力度。综合执法专班水上组要更进一步严格执法,严控增量;岸上联合执法组要从严查处各种违规行为,形成高压态势,督促各码头业主尽快消化存量。二是办理证照。主动服务,积极创建条件,督促中石化龙盘湖水上加油站等15家码头按程序办理岸线批复或港口经营许可手续,由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依法进行规范,纳入规范管理。三是整合提升。采用股份制或区属国有公司(或居村)申报岸线、租赁经营方式,将成林砂石场、鑫通砂石场整合提升为1家砂石场进行统一、规范经营。四是规范经营行为。对于祥隆(磨盘)、泰和等7家可经营其它货种的码头(砂石场),限制经营砂石,规范经营。若有经营砂石意愿、积极配合治理工作,可到专用砂石码头集中经营。五是谋划建设。按照港口岸线规划和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需求和实际,规划选址,由区属有公司申报岸线,采取统一集并方式,建设专用砂石集并中心,对砂石进行集中运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