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规范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申报和发放工作
日期:2016-04-05 08:38来源:市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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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秭归县交通运输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申报和发放工作的通知》,对该县农村客运和出租车燃油补助申报和发放工作进一步进行了规范。
一是严格审查燃油补助申报和发放资格条件。从2016年度开始,农村客运和出租车经营者要填报基础档案、行驶记录仪、税控计价器、运营台账、加油票据等油耗信息,通村客运车辆应提供北斗卫星动态监控系统监测数据信息资料,农村客运班线客车应提供恒业客运站原始发班记录资料,无相关信息资料或没有连续提供客运服务的客车不予申报和发放当年燃油补助。
二是规范燃油消耗量申报工作程序。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申报,车辆应单独建立营运台账,将每天行驶里程和燃油消耗情况进行祥细记录;各运输企业、乡镇通村客运公司燃油消耗量申报数据在公示无异议后,经交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上报。
三是统一燃油补助资金发放测算口径。合理确定计算参数,农村客运补助参数为车辆座位数,城市出租车补助参数为车辆台数;统一燃油补助发放起止时间,通村客运车辆燃油补助发放计算时间以车辆加入公司后按要求购买承运人和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时间为准。若承运人责任险与第三责任险购买时间不一致,以购买承运人责任险时间为准。
(秭归县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