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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人大常委会检查《湖北省农村公路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图)

日期:2015-05-20 17:05来源:市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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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4日,远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杰、副主任许从亮带领执法检查组对全县贯彻实施《湖北省农村公路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县政府副县长郝传宝陪同。
  检查组一行深入茅坪场、河口、洋坪等乡镇实地查看了河茅线、映朝线、蔡家沟线农村公路建设情况,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人就贯彻落实《条例》情况进行了专题汇报,县发改、财政、林业、公安、安监等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表态发言,并就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湖北省农村公路条例》自2007年6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远安县共投入资金5.6亿元,硬化农村公路1515公里,改造县乡公路380余公里,新建桥梁8座,完成安保工程建设334公里,实现了村村通水泥路目标,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县的农村公路交通网络。
  座谈会上,王杰充分肯定了县政府在贯彻落实《条例》与农村公路建管养工作上取得的成绩,称赞县政府思想上高度重视、领导上切实强化、职责上履行到位、工作上克难推进、政策争取上成效显著,机制上初步形成、成效上突出明显,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针对下阶段工作,王杰指出,农村公路建设是事关远安率先在宜昌全面实现小康的大事,是全域景区化建设的必须,广大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王杰强调,要进一步规划好农村公路建设,在完善路网、提升质量、提高通行能力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大对上争取力度,逐步形成“加大争取、加大补助、加大整合”机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民法律意识;积极创造条件,着力提升公路建设质量和安保水平;要坚持不懈创新管养机制,加大农村公路控制范围内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的整治程度,确保农村公路安全通行,保持建设成果。
  郝传宝在会上讲话,表示要认真归纳整理执法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统一思想认识,狠抓整改落实,巩固成绩,改进不足,全力提升农村公路建管养水平和通行能力,助推“三个远安”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