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宜昌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在实施笔试前,遴选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核减或取消遴选岗位职数”。现根据报名情况,对未达到规定比例的部分岗位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宜昌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