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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道路客运许可事项申请公示(第3批)

日期:2023-07-17 10:32来源:行政审批科
责任编辑:朱思伟阅读次数:

   根据《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的相关要求,现对已受理的道路客运许可申请予以公示,如有陈述和申辩,请于2023年7月24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宜昌市道路交通综合执法支队提出。陈述和申辩必须客观、真实。陈述和申辩人为法人的,陈述申辩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陈述和申辩人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陈述申辩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视同为意见无效。

   (联系电话:0717-6851221)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