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道路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关于流动治超卸载处理场所的公示
日期:2020-12-18 14:50来源:宜昌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编辑:朱思伟阅读次数: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使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宜昌市道路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对流动治超卸载处理场所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现将具体位置公示如下:
国道G318猇亭段K1288+200处(宜昌市凯祥达物流公司),适宜停车卸货的场地面积约1109㎡。
以上内容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公示单位提出意见,陈述和申辩必须客观、真实。逾期未提出意见的,视为无意见。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9日至2020年12月26日。
联系人:代淑琼 联系电话:6225655
宜昌市道路交通综合执法支队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