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交通局关于中央省厅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32)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宜昌市交通运输局承担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湖北省方案序号32)整改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加大非法侵占长江岸线问题清理整治力度,增强船舶污染防治与风险应急能力。
二、整改目标
坚决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大决策部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全力推进长江岸线清理整治工作,全面清理整顿非法侵占长江岸线问题,严格长江岸线资源管控,加快长江干线船舶污染物港口设施建设,加强船舶污染防治与风险应急能力建设。
三、整改措施
(一)建立日常巡查管理机制。加强长江岸线的日常巡查检查,防止新增非法码头和砂石堆场。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深入摸排长江流域非法违法犯罪线索,依法查处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活动。
(二)按照《湖北省防治船舶及其作业活动污染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2018-2025年)》,加快长江干线船舶污染物港口设施建设。严格落实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要求,加强联动监管。
(三)加强推进岸线清查整治工作。按照国家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对违法违规占用长江干线岸线情况开展清查整治。对不符合《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的项目,按照拆除取缔、规范管理和补充论证并加以整改等三类进行整改。对明确需要关停、拆除的设施,应予以取缔拆除。
(四)加强船舶污染防治与风险应急能力建设。按照国家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加强长江船舶污染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责任单位各负其责强化船舶污染治理和监督,提升长江船舶污染治理和应急保障水平。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根据《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长江干线非法码头日常巡查制度的通知》(省联席办发[2017]7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非法码头长效治理机制的通知》(宜府办函[2018]33号)的文件精神,市非法码头治理专班建立了岸线巡查报告、联合执法、有奖举报、公示公开、挂牌领责追责、创新手段等制度,日常巡查管理机制逐步完善。
(二)按照《湖北省防治船舶及其作业活动污染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2018-2025年)》要求加快推进我市船舶污染物基础设施建设。宜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夷陵服务区、秭归福广、宜都石柱、枝江宏盛、猇亭区(红联)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点5处设施已于今年6月建成营运,宜昌市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秭归服务区、宜昌化学品洗舱站、黄柏河防污染综合保障基地、三斗坪客运码头、兴山香溪河流域、长阳清江流域、猇亭区(云池)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码头7处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设施将于今年年底基本建成。加强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2019年以来,宜昌海事局、三峡海事局、市水路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共行政处罚防污染案件711件,处罚金额433.201万元。
(三)根据《关于加快推进长江、汉江港口岸线资源清理整顿专项战役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市岸线清理整顿专班健全港口岸线利用事中事后监管长效机制,印发了《关于持续做好港口岸线日常巡查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加强港口岸线巡查工作,规范巡查记录,做好港口岸线资源再清理工作。截止2020年5月,全面完成宜昌市长江干线157个港口岸线资源再清理工作,做好台账建立、岸线评估等工作;截止2020年12月,全面完成宜昌市长江干线58个公务码头清查工作,完成坐标测量复核、名录编制工作。
(四)加强船舶污染防治与风险应急能力建设。宜昌海事局建立运行溢油应急设备库,各海事处均配备了相应防污染应急物资,器材。三峡海事局建设运行三峡局水上应急救助中心,黄柏河防污染保障基地正在建设中,年底基本实现相应能力。宜昌化学品洗舱站加快建设,年底具备洗舱能力。按照《宜昌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市交通运输部门联合海事部门于2019年、2020年分别开展了长江三峡库区巴东段水上综合应急演习、船舶溢油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
宜昌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