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专13)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宜昌市交通运输局承担的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专13)项整改工作,目前已整改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航道风险应急设施亟待完善。长江湖北段至今未建成一座航运化学品污染应急处置设备库和化学品洗舱站,难以保障沿江化工企业运输需求。在溢油事故应急方面,长江干流葛洲坝以下湖北省江段仅依托武汉阳逻港的监管救助综合基地和湖南岳阳船舶溢油应急设备点,未形成覆盖省内全江段的应急能力。
二、整改目标
完善船舶防污染应急体系建设,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开展应急演练,锻炼应急队伍。
三、整改措施
加强监管执法力度,督促船舶企业加强污染治理能力建设。按省统一要求,建立船舶污染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现场执法人员进行溢油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建立水上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管理专家库。
四、整改完成情况
1.加强监管执法力度,强化航运企业落实防污染主体责任。2019年以来,共行政处罚防污染案件711件,处罚金额433.201万元。宜昌海事局建立运行溢油应急设备库,属各海事处均配备了相应防污染应急物资,器材。三峡海事局建设运行三峡局水上应急救助中心,黄柏河防污染保障基地正在建设中,年底基本实现相应能力。宜昌化学品洗舱站建设,年底基本实现洗舱能力。
2.按照《宜昌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市交通运输部门联合长江海事定期组织开展现场执法人员进行溢油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2019年,宜昌上演船舶碰撞失控及燃油泄漏联合应急演;2019年,市交通运输局联合枝江市政府、长江海事局开展危险品运输安全环保消防联合应急演习;2020年三峡海事开展船舶溢油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
3.筹备建立市级安全应急专家库,邀请危化专家开展危化码头安全检查,督促问题整改。
宜昌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