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湖北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序号20)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宜昌市交通运输局承担的湖北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序号20)项整改工作,目前已整改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宜昌港长年有柴油、汽油、航空煤油、沥青、硫酸、液碱、苯等危化品船舶运输,但辖区未配套建设船舶溢油和化学品污染应急处置设备库等应急设施,一旦危化品船舶发生污染事故,难以快速响应和应急处置。
二、整改目标
完善船舶防污染应急体系建设,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开展应急演练,锻炼应急队伍。
三、整改措施
1.按照《宜昌市防治船舶及其作业活动污染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2018-2025年)》,加快长江干线宜昌段应急能力建设。
2.按照《宜昌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加快应急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四、整改完成情况
1.按照《宜昌市防治船舶及其作业活动污染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2018-2025年)》,宜昌海事局建立运行溢油应急设备库,属各海事处均配备了相应防污染应急物资,器材。三峡海事局建设运行三峡局水上应急救助中心,黄柏河防污染保障基地正在建设中,年底基本实现相应能力。宜昌化学品洗舱站建设,年底基本实现洗舱能力。
2.按照《宜昌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队伍建设,2019年,宜昌上演船舶碰撞失控及燃油泄漏联合应急演练;2019年,市交通运输局联合枝江市政府、长江海事局开展危险品运输安全环保消防联合应急演习;2020年三峡海事开展船舶溢油事故的应急演习。
宜昌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