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至宜昌高速公路兴山至长阳段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现就项目基本情况向公众发布公众参与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十堰至宜昌高速公路兴山至长阳段项目
建设单位:宜昌市交通运输局
建设地点:宜昌市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本项目北起兴山县峡口镇,连接沪蓉高速公路,向南经秭归县,南止长阳县贺家坪镇,连接沪渝高速公路。工程主线全长71.915km,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25.5米。全线设特大桥9830m/8座、大桥11167m/21座、特长隧道35378m/6座、长隧道7299m/4座;全线设互通式立交7处、收费管理站5处、服务区2处、管理监控中心1处、养护工区2处。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建设单位:宜昌市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韩咏
联系电话:13872520267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熊工
联系方式:027-87336416
E-mail:704224533@qq.com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二路2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如附件无法正常打开请点击网址连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是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以面谈、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