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第10-1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宜昌市交通运输局承担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湖北省方案序号10-1)整改工作,目前已整改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督察发现,湖北省一些地方环境质量改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部门整改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督察整改及环境质量改善压力仍然突出。在一些具体整改任务中,一些地方仍然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甚至敷衍应对等突出问题。一些地方推进整改不力,特别是在办理群众举报案件方面,存在表面整改、假装整改问题。
二、整改目标
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推动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履职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三、整改措施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央一系列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树牢绿色发展理念,强化整改责任担当,狠抓整改工作落实。
四、整改完成情况
市交通运输系统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上游意识,体现首站担当,牢固树立新发展思想,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局党组中心组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内容的学习,共开展理论学习7次,增强筑牢交通系统党员干部的生态文明意识。二是加强研究部署。局党组将环保工作纳入常规工作安排部署和研究,印发了《宜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成立专项战役工作专班的通知》《宜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全市船舶污染防治、港口岸线资源清理整顿、非法码头整治专项战役工作专班的通知》,建立完善以“工作日志、每周动态、每月通报、每季度召开会议”为主要框架的工作运行机制,经常性开展环境污染问题的现场调研、督办。三是加强工作落实。聚集长江大保护,重拳整治环境污染,高水平靓化绿色交通,三大标志性战役全力推进,成效显著,为宜昌高质量发展贡献交通力量。
宜昌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