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72-2整改情况公示
日期:2017-11-28 12:04来源:宜昌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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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关于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就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72-2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72
狠抓沿江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强化危险货物运输环境风险管理。
二、整改目标
加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推动全面达标排放,及时预防和处置长江流域污染事件。全市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环境风险管理能力明显提升。
三、整改措施
严格把控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关。对于现有的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加大资质跟踪力度,定期开展安全和防污染知识培训,增强企业安全和环保意识。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全市3家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通过年度核查,3家企业均持有安全与防污染能力符合证明;建立宜昌市危险品运输船舶明细表,依法依规开展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2017年未新增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及运力。3家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均开展安全和防污染知识培训,海事部门通过发放船舶安全和防污染宣传单举办流动课堂等方式,加强安全和防污染宣传教育。
五、今后工作打算
(一)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安全和防污染培训和演练,提升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二)加强巡查力度,定期检查企业安全和防污染工作落实情况。
(三)加大处罚力度,对于未限期整改安全隐患的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17年11月28日——2017年12月4日,共7天)向市交通运输局反映。联系人:万平原 联系电话:0717-6346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