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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港主城港区白洋作业区一期总图工程施工监理(第3次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16-01-26 17:25来源:市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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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昌港主城港区白洋作业区一期工程已由鄂发改交通[2011]177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昌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补助及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总图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监理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宜昌白洋工业园区

2.2 招标项目规模:宜昌港主城港区白洋作业区一期工程总用地面积512亩,已建泊位6个,配备相应的装卸工艺设备,配套建设堆场、道路及生产辅助设施。本工程陆域位于水域正后方,用地面积约388亩,陆域总宽约765m,纵深283531m(含大堤)。

2.3 计划施工工期:30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宜昌港主城港区白洋作业区一期工程堤内陆域堆场、道路、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生产辅助建筑物以及一期工程剩余配套工程(供电、照明、通信、给排水、消防、环保、暖通等)的施工监理及其缺陷修复施工全过程的监理工作。

2.5 监理标段划分及监理服务期:本次招标设一个监理合同段;本工程监理服务期:34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为10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为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监理标段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交通运输部核发的水运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3.2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备8年以上监理经验,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技术职称,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岗位登记工作单位为其投标单位。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监理标段投标。

3.5 同一投标人参与同一项目多个标段投标时,最多能中一个监理标段。

3.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投标报名时间为2016125日至201623日下午1700分止。投标人须在网上报名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217930分整,提交地点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由招标代理机构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投资湖北网、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昌市交通运输局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址:宜昌市城东大道58

联系人:杨旺            

联系电话:0717-634627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宜昌市开发区发展大道41号天惠城601

联系人:施清波

联系电话:13872481112

 

 

 

 

 

 

 

 

 

 

 

 

 

 

 

 

 

 

 

 

 

 

 

 

 

 

 

 

 

 

关于关闭宜昌长江大桥桥南收费站机动车道的复函

 

湖北交投宜张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贵方《关于关闭宜昌长江大桥桥南收费站机动车道的函》已收悉,经我公司认真研究讨论,现复函如下:

一、我公司认为,宜昌长江大桥建成在先,其道路修建是通过设计并符合国标的,贵方函中提到“宜昌大桥桥南枢纽,因车流交织严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这里的“安全隐患”是由于贵方高速重复利用鄂西高速与宜昌大桥的并线道路所致,而并非宜昌大桥本身的设计缺陷所造成的。

二、贵方关于关闭宜昌长江大桥桥南收费站机动车道的建议,因我公司无此项权力,请贵方与我公司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此复函。

 

 

宜昌长江大桥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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