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3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日期:2013-03-06 15:27来源:市交通局
责任编辑:1阅读次数:

  2013年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今年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以下简称计生)工作,要紧紧围绕宜昌市加快推进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和宜昌交通运输事业跨越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人口环境开展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目标,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全面落实国家计生政策,不断创新管理和服务方式,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提升计生工作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工作目标

  1、符合政策生育率100%;

  2、人口出生统计准确率100%;

  3、杜绝“两非”行为;

  4、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婚育证明》办证率、流入人口验证率95%以上;

  5、信息上报(当年婚、孕、出生、避孕、节育手术等)及时,准确率100%;

  6、育龄妇女综合避孕措施落实率99%,避孕药具应用率100%,“三查”服务率达90%,随访服务率100%;

  7、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管理服务到位,无违反政策生育;

  8、坚持计划生育一票否决。

  三、工作措施

  1、广泛开展计生宣传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计生法律、法规意识。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把学习、宣传、贯彻《决定》精神作为计生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通过学习《决定》和其他计生政策法规,进一步统一认识,增强做好计生工作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做好计生工作。

  2、落实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各单位要层层签订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明确计生工作的责任。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在计生工作中要亲自抓、负总责,做到认识、责任、投入、措施到位。分管领导和计生工作人员直接抓、直接负责,切实抓好各项计生工作的落实。

  3、坚持计生工作 “一票否决”制。严格执行计生“一票否决”制度规定,对不认真履行计生工作职责导致计生工作被动和违反计生法律法规的单位或相关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严格依法管理,稳定低生育水平。全面贯彻落实《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计生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不断提升各单位计生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和服务,加强与街道社区的配合,提高窗口流动人口信息反馈率、验证率、有效联系率,形成流动人口管理“一盘棋”的格局。

  5、开展生育关怀,全面提高服务水平。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对育龄妇女婚检、妊娠、生育、节育的全程随访服务,正确指导育龄夫妇及时落实以长效为主的避孕节育措施。不断改进服务方法,采取免费生殖健康普查、讲座、育龄人口登记等方式,加大孕情、环情监测力度,严格控制政策外孕情和政策外生育,杜绝“两非”现象。

  6、切实加强计生干部队伍的能力建设。各单位计生干部要通过学习和参加培训等多种形式,学习贯彻各项计生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业务技术水平,规范服务行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全体计生干部要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作风建设的“八条规定”、省委的“六条规定”和市委的“七条规定”,坚持深入到服务对象中去了解情况、开展服务、做好工作,确保计生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推动宜昌交通运输事业跨越发展做出新贡献。


 

  主送: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

  抄送:市计生委、流动人口管理站、苏家榜社区。

  宜昌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3年2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