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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政策法规工作要点

日期:2013-03-06 15:27来源:市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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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体要求:紧扣全省交通运输“攻坚突破年”目标任务,以推进依法行政为主线,以法治交通建设为主题,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重点,着力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正规化、执法规范化、站所标准化、管理信息化、装备科技化、培训常态化,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更好地服务全市交通运输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

  一、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交通运输规则体系。

  (一)扎实抓好《湖北省水路交通条例》、《湖北省公路超限运输管理办法》、《湖北省公路超限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执行标准(试行)》的宣贯工作,以业务部门为主体开展培训考试,及时反馈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为出台配套措施及规范性文件提供依据。

  (二)加快修订《宜昌市客运出租车管理办法》,逐步实现出租汽车公车公营、两权合一的经营管理模式。配合上级交通运输部门做好《湖北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办法》、《湖北省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的前期调研、咨询论证工作。

  (三)积极开展长江三峡综合交通运输物流中心国家示范区课题研究。

  (四)完善法律顾问制度。督促指导各单位法律顾问围绕中心工作任务,为各单位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培训、合同审查、诉讼代理等涉法事务提供咨询服务,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士在全市交通事业发展中的参谋助手作用。

  二、坚持内外兼修,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保障能力。

  (五)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标志标识、执法证件、执法着装和执法场所外观标准化建设工作步伐,适时组织交通执法形象“四统一”建设成果展示活动。

  (六)完成执法人员年度培训工作。依据部颁《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要求,遴选培训机构和推荐培训师资,适时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基层站(所)长初任资格培训,切实提高一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应急处置能力。

  (七)完善基层执法保障体系建设。依据部颁《关于规范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基层执法保障体系,开展“五小”工程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市县所实行网络化管理,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提高应急响应效率。

  (八)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信息化水平。推广应用全国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和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利用信息技术监控现场执法行为,推行网上办案和案件分级审核,加强与公安、消防等部门的联合预警、协同处置,提高执法效能。

  三、加大普法宣传,不断优化交通运输法治环境。

  (九)加强法制信息报送与理论调研。开展依法行政、执法为民教育培训,以“为何执法、为谁执法、如何执法”为主题开展研讨和征文,端正执法目的与执法手段、执法程序与执法效果、公民权利与行政权力、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认识和关系。

  (十)贯彻落实《法治宜昌建设纲要》,推进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化,机关公务员学法常态化,执法人员学法专业化。以湖北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在线培训考试系统和无纸化学法用法系统为载体,开展普法教学、实景讲座、专家授课,营造法制教育氛围。

  (十一)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年度计划,创新实践普法“六进”活动,做好“六五”普法中期评估,切实提高普法宣传教育的广度、深度和力度,结合“12.4”法制宣传日广泛动员系统职工参与普法志愿者活动,扩大法制宣传的社会影响。

  四、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督和激励约束机制。

  (十二)强化日常执法监督。与安全、监察、运输部门联合开展对行政服务中心和行政执法场所的明察暗访,纠风治乱。进一步整顿执法作风,规范执法用语、执法程序、调查取证、案件定性,严格自由裁量标准,杜绝经费、福利待遇与罚没收入挂钩。

  (十三)适时与市法制办联合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检查和执法人员评议考核工作,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度目标综合评分。

  (十四)建立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内部通报制度,采取各种方式对典型行政复议诉讼案例进行研究、分析、交流,出台应对和防范措施,实现系统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零上访”、“零撤销”、“零败诉”。

  (十五)组织开展“案例大家评”活动。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法制工作会,挑选部分一线执法人员以案说法,共同就执法过程中的典型案例进行讨论,分析总结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及程序问题,提高交通执法规范化。

  五、不断深化改革,丰富行政审批服务品牌内涵。

  (十六)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基本实现网上审批、限时审批、并联审批,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交通运输发展环境。

  (十七)加强行政审批基础建设和绩效管理,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和日常监管机制,加强交通窗口管理工作,督办制度落实情况,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大力践行文明服务、微笑服务、阳光服务。

  (十八)认真履行交通行政审批服务承诺,切实提高交通行政审批服务水平,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验收和试运行工作。

  请各单位抓紧制定本单位政策法规工作要点,于2月29日前报送市局政策法规科。


 

  主送: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

  抄送:省交通运输厅,市法制办,市依法治市办。

  宜昌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3年2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