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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运输安全监督及应急工作要点

日期:2013-03-06 15:26来源:市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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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是湖北交通运输“攻坚突破年”。安全监督和应急管理工作应围绕总目标,顺应新形势,强化使命,主动作为,提升能力,落实责任,确保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总体要求

  按照湖北交通运输“攻坚突破年”的总体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线,继续深入开展 “安全生产年”、“平安交通”活动,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为重点,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以规范管理为重要保障,以科技创新为重要支撑,加强基层和基础工作,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管,在“科学支撑、基础建设、能力提升”三个方面着力下功夫,全面推进安全应急各项工作,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交通运输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为交通运输科学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以消除安全隐患为切入点,大幅度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重大事故,杜绝特别重大事故,全面完成市政府、市安委会下达给我局的安全目标任务。

  (一)全面履行水上安全监督管理执法主体职责职权,权责水域无“三无”船舶;本籍船舶船员持证率达到100%,船舶操作、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率达100%,内河与渡口船舶救生、通讯设施配备率100%;船舶非法载客和超载等违法行为得到遏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港口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

  (二)强制推行道路客运(含旅游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超长距运输车辆有关安全运行监控设施设备的配备,配备率达到100%;危险品运输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合格率达100%,持证上岗率达100%;完成道路客运驾驶人再培训年度工作任务;所有的危货运输企业、检测企业和100%的汽车一类维修企业、90%的二类维修企业达到规范标准;汽车客运站和“二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安全职责履行的行业监督进一步规范。

  (三)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努力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四)事故控制目标

  1、在我市地方交通海事部门监管的通航水域内,水上船舶安全面达98%以上,船舶每万总吨死亡率控制在0.45人以内,船舶每载货吨直接经济损失控制在4.5元以内。杜绝水上一次死亡(失踪)3人以上的较大责任事故,力争实现水上事故零死亡目标。加强道路运输和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工作,努力实现全市道路、水路和交通建设工程领域安全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2、杜绝水、陆危货运输较大责任事故的发生。

  3、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客运行业监管责任事故。

  4、杜绝公路渡口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责任事故。

  5、各重点工程质量监督面100%,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率100%,隐蔽工程现场检查率100%。

  三、工作措施

  2013年,交通运输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交安监发〔2013〕1号)的要求,认真抓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大力开展“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各地各单位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提出创建目标,制定创建方案,大力开展“平安交通”创建工作。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研究具体措施,要结合行业将“平安交通”创建分解到平安水域、平安渡口、平安出站、平安车辆、平安道路等交通运输安全各个方面,有步骤、分阶段有序推进创建活动。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强化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层级责任制和关键岗位人员安全责任承诺制,强化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实操技能。加强现场安全监管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大力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以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和渡口渡船、水上客运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专项行动,坚决打击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存在的非法违规顽症痼疾,着力构建“打非治违”长效机制。继续强化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四)强化公路桥梁设施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做好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治理长效机制。加强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监测监控,加大公路养护力度,提升保通保畅能力。

  (五)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的规定要求,严格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严格督促客运站履行进站客运车辆安全例检和门检制度,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规定,着力推进客运站监管数字化、适时化;严格督促道路运输“二客一危”企业落实车辆监控要求,加强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管控,积极推行长途客运车辆接驳运输试点工作;继续开展“安全带-生命带”工程,落实营运客车安全告知制度;深化旅游包车安全整治成果,加强异地营运车辆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城市公交运营安全管理的指导。

  (六)强化水路交通安全监管。深入开展通航水域安全专项整治,推进水上交通安全示范区建设;着力推进客、渡船舶监控数字化、适时化;着力规范乡镇船舶安全管理;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活动,开展“三无船舶”和砂石船舶专项治理;强化港口危险化学品罐区的安全管理,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治理。进一步督促县乡人民政府落实渡口渡船安全监管主体责任。

  (七)强化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在公路和水运工程项目上全面推行“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以山区公路为重点,继续推行桥隧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继续开展防坍塌和防高空坠落专项行动,切实做好山区施工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加强大型桥梁、隧道施工安全的现场管理,强化施工一线安全生产基层班组建设,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和火工品使用的安全管理。

  (八)保障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切实做好春运、“两会”、“十一”等重点时段以及防汛防台、冰冻雨雪、寒潮大风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周密制定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方案。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的沟通协作,做好预防预警工作,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强化应急救援准备。

  (九)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照国务院和交通运输部关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开展企业达标考评工作,确保客运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在2013年底前达标。

  (十)加强安全生产设施和装备建设。重点加大农村公路安保、危桥改造等工作推进力度;推进老旧码头结构加固改造工作;加大权责水域通航设施建设和维护,进一步加大渡口设施维护管理;加快淘汰更新老旧车船和设施设备,继续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加大投入,加强安全监管装备设施和手段建设。

  (十一)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应急物资和装备社会资源数据库、重大风险源数据库等应急数据库,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应急机制建设。加强应急预案修订和完善,实现应急预案图表化,加强应急平台建设和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从业人员应急实际操作能力。深入分析事故发生原因,研究总结安全生产规律,推进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

  (十二)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创新安全监管方式和手段,着力推进安全监管数字化、网络化、适时化建设,提高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十三)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要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和方案,坚持按需施教。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强化新进人员、转岗人员、农民工的技能教育,重点强化实际操作和现场安全培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十四)强化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加大安全生产绩效考核;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调查处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完善督察机制手段,加强督察,严格实行安全生产问责制、一票否决制等制度。


 

  主送: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

  抄送:省交通运输厅、市安委会、市应急办。

  宜昌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3年2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