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宜昌至张家界高速公路宜都至鄂湘界段公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日期:2012-02-21 10:41来源:计划科
责任编辑:1阅读次数:

1.说明

上海达恩贝拉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受宜昌华信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开展对宜昌至张家界高速公路宜都至鄂湘界段公路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地方法规及规定,并经宜昌华信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同意向公众公开环评内容。

本文本内容为现阶段环评成果。下一阶段,将在听取公众、专家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

2.项目概况

宜昌至张家界高速公路宜都至鄂湘界段公路工程位于湖北省宜昌市境内,呈南北走向,推荐方案(A方案)路线起点对接白洋长江公路大桥南岸引线于宜昌至岳阳高速公路,途经宜都市、五峰县,终点位于鄂湘两省(五峰县与石门县)省界炉红山。

项目采用设计车速为80km/h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24.5m;另设渔洋关连接线一处,长5.1km,设计速度为60km/h,路基宽度20m

项目推荐线全长51.675km,起点宜都南枢纽互通、终点鄂湘两省(五峰县与石门县)省界炉红山。全线共设置隧道17077m/14.5座,长度占路线全长33.04%,其中特长隧道9455m/1.5座(其中终点炉红山隧道总长约3780m,仅统计湖北境内约1893m),长隧道2972m/2座,中、短隧道4650m/11座。新建桥梁15412m/44座,长度占路线全长29.8%,其中特大桥2486m/1座,大桥12344m/36座,中小桥582m/7座。互通式立交2处,分离式立交14处,通道19道,天桥29座;连接线1条,全长5.1km,收费管理站3处,服务区2处,养护工区1处。项目总投资为54.47亿元,平均每公路公里1.05亿元;连接线总投资2.23亿元,平均每公里4374.30万元。

本项目在建设资金到位后,计划用4年的时间完成全部工程的施工,即2012年年内开工,2016年年底建成通车,建设工期48个月。

3.环境现状评价结论

()生态环境

1)本项目拟建白马溪大桥(中心桩号AK82+691)位于熊渡库区湿地自然保护区上游220m

2)拟建项目农田生态系统主要集中分布在起点AK56+140路段,其植被类型简单,主要种植柑橘、水稻、玉米、番薯和时令蔬菜等;阔叶林、针叶林、竹林等在评价范围内均有分布,主要的树种为马尾松林、杉木林、柏树林和淡竹林。沿线发现国家一级保护古树西川朴一株,紫茎一株,在AK67+200(小河村)附近。

3)评价区范围内无国家Ⅰ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3种,分别为大鲵、褐冠鹃隼、黑冠鹃隼、鸢、苍鹰、赤腹鹰、凤头鹰、棕尾鵟、大鵟、普通鵟、灰脸鵟鹰、鹊鹞、红脚隼、红隼、红腹锦鸡、草鸮、红角鸮、雕鸮、毛腿渔鸮、斑头鸺鶹、短耳鸮、短尾猴和水獭。有湖北省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50种,分别为中华大蟾蜍、泽蛙、黑斑蛙、中国林蛙、大树蛙、斑腿树蛙、饰纹姬蛙、玉斑锦蛇、王锦蛇、黑眉锦蛇、乌梢蛇、尖吻蝮、白鹭、灰胸竹鸡、丘鹬、珠颈斑鸠、四声杜鹃、大杜鹃、普通夜鹰、蓝翡翠、三宝鸟、戴胜、黑枕绿啄木鸟、棕腹啄木鸟、斑姬啄木鸟、家燕、金腰燕、黑枕黄鹂、黑卷尾、八哥、红嘴蓝鹊、大嘴乌鸦、喜鹊、乌鸫、画眉、红嘴相思鸟、大山雀、赤腹松鼠、豪猪、貉、狼、赤狐、鼬獾、猪獾、狗獾、黄腹鼬、花面狸、豹猫、小麂。

4)评价区有浮游藻类植物728种(属),以绿藻门种类为主,其次是硅藻门和蓝藻门;浮游动物21种,主要为原生动物和轮虫,各10种、8种;底栖动物28种,其中环节动物门5种、软体动物门5种,节肢动物门18种;评价区现有鱼类5830种,其中鲤形目22种,鲇形目3种,鲈形目4种,合鳃目1种。鲤形目中鲤科鱼类17种,占56.67%。无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保护鱼类。

()地表水环境

根据常规监测数据,项目经过的南河在2011年枯水期、平水期、丰水期各水质指标均可满足Ⅱ类水质标准要求,白马溪、渔洋河、大沟均可满足Ⅲ类水质标准要求。

本项目跨越的南河水体中pHSS、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类、氨氮现状监测值,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水质,跨越的白马溪、渔洋河、大沟的相应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说明项目所经过的河流水体水质良好。

()声环境

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部分敏感点由于受现有交通噪声源的影响,未能满足对应的声环境功能区划标准要求,大部分监测点都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总体而言,沿线声环境质量较好。

()环境空气

现场监测表明:陈家冲、老屋棚村委会监测点环境空气质量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项目沿线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社会环境

结合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场踏勘及部门走访,对项目沿线宜都市、五峰县城镇规划部门的调查得知:拟建项目主线没有穿越沿线已批城镇及其规划区。

4. 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

()生态环境影响

1)对生态敏感区的影响

对熊渡库区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影响

熊渡库区湿地自然保护区位于本项目拟建白马溪大桥(中心桩号AK82+691,总长为626 m)下游约220m。项目跨越处白马溪河宽70m,无涉水桥墩,对保护区的功能影响较小,主要影响在于施工期的填挖方工程对保护区一侧植被的破坏及水土流失影响。

2)一般生态环境影响

拟建公路建设主要对公路沿线的植被产生影响,永久占地减少了沿线的灌丛草地和林地等植被面积;施工便道、施工营地等施工期临时占地造成地表植被的破坏,其恢复需要一定的时间。新建公路拟征用土地358.976hm2,其中农用地218.227hm2,建设用地10.451hm2,未利用地130.298hm2

项目对陆生动物的影响主要是针对沿线的动物,以两栖动物、爬行动物和鸟类为主。由于拟建项目沿线大部分区域已被人类活动的干扰已经非常严重,原本生活的动物就是适应人类活动干扰的野生动物。在高速公路建设营运期间,对重点保护野生鸟类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噪声、灯光等环境污染方面,鸟类会在对新环境的适应过程中,回避和远离高速公路生活和建巢。对重点保护兽类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公路对动物活动的阻隔影响。这种影响可以通过设置动物通道,例如桥梁和涵洞等得以减弱。

本项目跨越白马溪、渔洋河(三溪口段)、南河(麒麟观水库段),涉水较少,因而不会形成横贯水体的悬浮物带。施工导致的悬浮泥沙增量并不明显,施工结束后,扰动的底泥由于自身的重力以及水体的流动不断沉降、稀释,因此拟建项目对评价范围内的水生生物影响轻微。

()地表水环境影响

1.施工期:拟建项目施工期对地表水环境的主要影响是跨河桥梁水下构筑物的施工对水体的影响、隧道施工废水对沿线地表水体的影响、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和施工场地冲洗砂石材料的废水的影响以及施工期对地表水体取水口的影响。拟建公路跨越的南河为Ⅱ类水体,白马溪、渔洋河等为Ⅲ类水体,跨越桥梁施工是影响水质的主要施工过程。桥梁施工时应加强管理,采用先进环保的施工工艺、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选择施工营地和施工场地临时设施的位置及其它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可以将影响控制在较小的范围内。

隧道施工废水应经多级沉淀池去除泥浆澄清后,尽量要求重复利用(用于施工降尘、路面洒水和植被恢复绿化用水),少部分废水排入附近荒沟。避开南河湿地自然保护区而建的施工营地,应设化粪池中集中收集处理生活污水,并积极鼓励当地农民还田,施工场地砂石材料的冲洗水应通过临时沉淀池加以沉淀处理后方可排入沿线无饮用养殖功能的水体。在严格采取上述措施后,则项目施工对沿线水体的影响较小。

2.营运期:营运期桥面径流对沿线河流的影响较小。本项目跨越的南河、白马溪、渔洋河等附近没有饮用水源取水口;项目跨越白马溪处下游200m为熊渡库区湿地保护区,安装桥面径流收集装置,则本项目建设对其潜在的风险影响极小。

项目沿线2处服务区及1处养护工区附属设施设置二级生化处理装置处理生活污水,其余3处收费站设化粪池。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营运对区域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声环境影响

1. 本项目规模大,施工时间长,施工机械具有数量大,各类多,噪声高等特点,因此施工期噪声影响范围较大,靠近桥梁、路堑等处的敏感点受施工噪声影响更加明显,应因时因地制定有效的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加强施工管理和施工组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在局部采取临时降噪措施后,其影响可以减轻到最小的程度。

2.营运期:公路进入营运期后,沿线敏感点将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噪声影响,应当采取隔声窗、声屏障等降噪措施。

()环境空气影响

1.施工期:拟建项目施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未铺装路面粉尘污染物、沥青搅拌站、灰土搅拌站排出的粉尘和烟气污染物,其中粉尘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突出。通过对堆场、未铺装路面进行经常的洒水作业,合理选择沥青搅拌站、灰土搅拌站的位置并采取严格的全封闭作业,可将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大大减轻。

2.营运期:根据类比分析,营运期汽车尾气对沿线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5. 主要环保对策措施结论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对熊渡库区湿地自然保护区的保护措施

(1)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项目施工过程中加强环境监理,禁止白马溪大桥桥位往跨越处下游摆动。

(2)本项目AK76-AK84路段距熊渡库区湿地自然保护区较接近,禁止在保护区一侧影响范围内设置取弃土场、施工营地、拌合站、物料堆场、施工便道等一切临时性占地设施,也不得设置收费站等服务设施。

(3)本项目路段AK76-AK84处设标志牌予以示意,标志牌上写:“接近熊渡库区湿地自然保护区,请谨慎驾驶”等字样。

(4)严格划定本工程在熊渡库区湿地自然保护区附近的施工范围,在施工期禁止施工活动布设于施工范围之外。施工开始前,施工单位必须先与熊渡库区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协调有关施工场地等问题,建议由熊渡库区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和施工单位共同划出保护线,并按照保护线在施工场地周围一侧设置临时挡墙,确保施工人员不越界施工,尽量减少对作业区周围的土壤和植被的破坏。

(5)白马溪大桥桥墩进行防撞加固;应设置双层刚性防撞护栏,双层刚性防撞护栏长度与桥面长度相同,防止车辆及货物坠入河流。

(6)施工前对施工人员集中环境培训,禁止猎捕野生动物。

()水环境保护措施

1. 宜都服务区的餐饮废水进行隔油、沉淀等预处理后再排入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一级标准后,排入张家冲附近的沟渠或作为绿化用水;

2. 全福河服务区的餐饮废水进行隔油、沉淀等预处理后再排入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一级标准后,排入附近的大沟或作为绿化用水;

3. 拟建公路沿线其他1处养护工区及3处收费站规模较小,对养护工区、收费站要求设置小型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排入附近的荒沟或作为绿化用水。

()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合理进行施工布置,施工场地尽量远离居民区;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在距线位较近且受施工影响较重的敏感点路段严禁高噪声施工机械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

营运期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对各敏感点采取声屏障或安装通风隔声窗等措施。

()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拟在未铺装路面、粉状建材堆场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沥青和灰土搅拌站应合理选址,设于敏感点下风向300m外,并采取严格的全封闭作业,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公路施工对沿线环境空气的影响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公路管理辅助设施的油烟废气排放应执行《饮食业油烟废气排放标准》(GB184832001),安装与规模相匹配的油烟净化措施,并鼓励采用清洁能源。

6. 结论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符合国家法律,符合湖北省“十二五”高速公路网规划,与沿线城镇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协调,社会经济效益明显。项目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通过设计阶段、施工阶段、营运阶段采取一定的环保措施对策后,其对环境的影响可以降低至最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项目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