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报送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的通知
宜市交党〔2011〕15号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局直各单位党委、党总支部、党支部、机关各支部:
为大力宣传我市交通运输行业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树立学习榜样和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效应,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有效开展,市局决定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发掘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在“七一”前后集中宣传其先进事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4月18日—5月10日)
各单位本着“优中选优,群众公认”的原则,在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兼顾典型代表性和广泛性的基础上,积极推荐申报。
1、推荐名额。原则上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推荐优秀共产党员1-2名。
2、推荐申报的条件。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二是带头争创佳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四是带头遵纪守法;五是带头弘扬正气。推荐对象的各项工作要在本单位、本行业处于前列,特别是要在推动交通发展、维护行业稳定、服务群众中取得突出业绩。
3、推荐申报的范围。推荐申报的范围主要是各基层单位党组织中的党员个人。优先推荐长期扎根基层一线的优秀共产党员,优先推荐新典型。
4、推荐申报的方式。各单位确定推荐人选后,填好推荐表,盖好填报单位公章,于4月25日前一式2份报送到市局人事科。另附1500字左右先进事迹材料,同时报送电子文档(邮箱461085816@qq.com)。
二、组织考察(5月10日—5月20日)
市局将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初选人员。
三、确定及推介(5月25日—6月25日)
局党组对初选人员进行研究后确定正式人选,通过召开先进典型报告会、巡回演讲、媒体集中宣传等方式在全社会进行推介。
附: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
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
姓名 |
|
出生年月 |
|
|
性别 |
|
现任职务 及 |
|
|
工作单位 |
| ||
|
先 进 事 迹 简 介 |
(300字) | ||
|
上报单 位党组 织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
局党组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主题词:报送 党员 先进事迹 通知
抄送: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
宜昌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1年4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