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1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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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市交发〔2011〕24号
关于印发2011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直相关单位、机关相关科室:
根据2011年市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今年我局共承办建议提案62件,较去年上升21.57%,占全市建议提案总量的10.25%。其中,主办件46件(建议28件、提案18件),会办件16件(建议9件,提案7件)。今年,市政府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在规范办理程序、跟踪督办、社会公开、材料报送等方面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全面做好2011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经局领导研究决定,现将《宜昌市交通运输局2011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宜昌市交通运输局2011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确保三个百分百。与代表委员见面率100%,办结率100%,代表委员满意率100%。
(二)确保两个时间点。主办件办结时间为2011年9月10日前,会办件办结时间为2011年6月10日前。
(三)确保三个提高。确保在构建与代表委员沟通平台和规范办理程序方面有所提高,确保本年度建议提案落实率有所提高,确保上年度列入计划解决的建议提案跟踪督办及落实率有所提高。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马宏彦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领导办理工作。分管领导梅昌建协助主要负责人,负责办理工作的总体与阶段性安排。各承办科室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安排好具体办理工作计划,认真落实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相应落实领导责任、承办部门和具体承办人,并填报《办理单位内部任务分配表》。局办公室负责建议提案的分办、催办、汇总和报送工作。对重点建议提案,由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亲自办理。
(二)加强联系沟通。各承办部门要继续坚持“三见面”制度,即办理前联系沟通、办理中征求意见、办理后跟踪回访。办理前期,要通过电话联系、主动上门等方式,了解代表委员提出建议提案的意图,找准问题的症结,避免走弯路;办理当中,要采取召开座谈会、邀请代表视察、发函征求意见等形式,与代表委员深度沟通,力求达成共识;办理后期,要由单位领导带队,将形成的正式意见告知代表委员,并请代表委员填写《征询意见表》。
(三)注重调查研究。对情况复杂、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提案,各承办部门要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摸清问题,研究办法。要吃透上级相关政策,借鉴外地、外单位经验,不断改进办理方法,提高办理质效。
(四)增进统筹协调。各承办部门要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业务工作、作风建设统筹谋划,一并推进,建立科学办理机制。协办部门在办理过程中要明确职责,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五)强化公开办理。各承办部门要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办理过程,确保知情权和参与权。市局将对办理方案、办理进度和《办理单位内部任务分配表》通过宜昌交通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加大现场办理和集中办理力度,对内容相近的建议提案,在适当的时间、适当的工作现场集中办理,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带动效果。适时将有关工作通过媒体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和检验,宣传办理成果,形成全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六)规范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情况报送机制,各承办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办理工作安排情况、进展情况和办理结果的报送,做到格式规范、内容准确、材料齐全。建立长效工作台帐,对当年建议提案逐一登记办理,对往年列入办理计划的建议提案认真梳理,不办结不销号。推进网上运转,规范网上交办和信息沟通,有序实施全流程网上运转。
三、有关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承办部门于4月25日前将《办理单位内部任务分配表》(见附件3、4,包括纸质文档一份和电子文档)送局办公室。局办公室于5月10日前送市政府督查室(包括纸质文档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
(二)各承办部门于6月10日前将会办意见(格式见附件5、6,包括纸质文档一份和电子文档,各单位纸质文档上需主要负责人签字,各科室由分管领导签字)送局办公室。局办公室于6月30日前提交主办单位。
(三)各承办部门于7月10日前将《主办单位工作进度表》(见附件7、8,包括纸质文档一份和电子文档)送局办公室。局办公室于7月31日前送市政府督查室(包括纸质文档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
(四)各承办部门于9月10日前将正式答复(格式见附件9、10,包括纸质文档一份和电子文档,各单位纸质文档上需主要负责人签字,各科室由分管领导签字)和《征询意见表》(见附件11、12)送局办公室。局办公室于9月30日前将答复意见(包括纸质文件一式5份和电子文档)和《征询意见表》送市政府督查室。
(五)各承办部门于9月10日前将本单位2010年B类建议提案的跟踪办理情况(包括纸质文档一份和电子文档,各单位纸质文档上需主要负责人签字,各科室由分管领导签字)报送局办公室。局办公室于9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送市政府督查室(包括纸质文件一式3份和电子文档)。
(六)局办公室形成办理工作总结报告,于9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送市政府督查室(包括纸质文件一式3份和电子文档)。
四、监督与考核
(一)市局将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度适时予以通报。
(二)市局将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综合考核内容。
五、工作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办理工作具体事宜,与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朱慧敏同志联系。联系电话6221235,13972000292;电子邮箱402326503@qq.com。
附件:
1、2011年市建议、提案办理任务分配汇总表
2、2011年市建议、提案办理任务分配明细表
3、建议办理单位内部任务分配表
4、提案办理单位内部任务分配表
5、建议会办意见格式
6、提案会办意见格式
7、建议主办单位工作进度表
8、提案主办单位工作进度表
9、建议主办答复格式
10、提案主办答复格式
11、宜昌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12、宜昌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