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交通政策法规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交通依法行政水平,规范和监督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市局制定了《2011年全市交通政策法规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单位要抓紧制定本单位的政策法规工作要点,并于2011年2月30日前报送市局政策法规科。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2011年全市交通政策法规工作要点
2011年是“十二五”时期的开局年,是“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启动年,也是湖北交通运输“先行跨越年”。全市交通政策法规工作将在依法行政上创先争优,全面推进法治交通建设,着力创新执法管理手段,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着力增强依法治交能力,力争在政策研究、制度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审批、执法监督、依法治理和普法教育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对促进宜昌交通先行跨越起到坚强的保障作用。
一、坚持交通发展制度化,提升政策研究水平
(一)力争出台《宜昌市港口岸线管理办法》。为优化配置港口岸线资源,推动宜昌港可持续发展,《宜昌市港口岸线管理办法》的调研论证工作要扎实深入,确保代拟稿质量,力争市政府上半年出台。
(二)力争完成《宜昌市客运出租车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行为,促进宜昌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亟待修订《宜昌市客运出租车管理办法》,并呈报市政府审核。
(三)协调服务《宜昌市航线航班补贴办法》的制定工作。为进一步促进宜昌航空市场发展,积极开拓宜昌航线航班,充分调动航空运输企业在本市经营的积极性,要按照相关程序及时将《宜昌市航线航班补贴办法》(代拟稿)报送市政府审核。
(四)积极开展政策法规调查研究工作。重点调研的课题有:公路治超长效机制、非列养农村公路路政执法管理、交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交通窗口建设、长江干线港口安全作业法律责任分析、综合执法与联合执法机制建设、出租客运“两权合一”管理体制等。
二、坚持行政执法科技化,努力提高行政效能
(一)建立“两个系统”。一是力争建立执法管理系统。完善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库,对执法人员实施网络信息化管理,完善执法人员评议考核制度,对执法人员实行年度考核。二是建立执法考试系统。完成与省厅执法考试系统的对接,建立覆盖全市交通系统的考试平台。争取省厅的支持与指导,做好IC卡式执法证的换发工作。
(二)抓好“三个试点”。一是行政执法“一案一考评”试点。总结一年多来开展试点工作的成功经验,由市运管处、远安县交通运输局等两个试点单位向全市交通铺开。二是路政治超联网信息系统试点。推广市公路局路政治超监控系统和移动视频等执法装置,提高交通行政执法的科技含量。三是道路交通动态监控平台试点。根据省厅、省运管局的计划安排,在全市运管系统推广动态监控平台等执法装备,以科技手段提高执法监控力度和执法服务效能。
(三)推进“六个统一”。一是统一执法标识,二是统一执法制式服装,三是统一执法案卷填制规范,四是统一执法设施装备,五是统一执法场所外观,六是统一执法用语规范和执法行为规范。通过逐步推进“六个统一”,进一步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坚持行政审批便民化,打造行政服务品牌
(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现行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再清理,做到该取消的一律取消,该调整的一律调整,巩固交通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成果,进一步明确各单位行政审批科室的工作职责,强化功能,切实做到“项目到位、授权到位、业务骨干到位、管理到位”,确保市级权限范围内的交通审批事项在行政服务中心办结。
(二)不断改进行政审批服务方式。推进网上审批,不断完善网上公示、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审批和网上监管功能,逐步实现通过网络办理审批、缴费、咨询、办证等事项。采取“精细工作法”,依法依规,打破常规,特事特办,优质服务,建立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服务“绿色通道”,逐步推出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重点项目跟踪服务等便民服务措施,拓展各级交通窗口的服务功能。
(三)全力打造审批窗口服务品牌。努力创建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交通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各单位要加强对行政审批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积极推进行政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设,实现全市交通行政服务体系规范、高效运行。狠抓交通窗口的凝聚力,形成全市交通行政审批业务上下联动一盘棋的工作格局,狠抓交通窗口的执行力,不断创新审批制度和便民措施,狠抓交通窗口的学习力,完善学习制度,设立“窗口讲坛”,建设学习型交通窗口。
四、坚持执法监督常态化,畅通争议化解渠道
(一)落实各项监督制度。落实行政执法督察制,依法依规开展集中性督察和不定期督察。落实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有法必依,违法必究。落实法制机构核审制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
(二)创新执法监督方式。运用执法微机管理系统、执法监控系统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实现网上执法监督。利用执法移动视频监控装置,对行政执法全过程实施监督,有效遏制行政乱作为、不作为和慢作为。做好“两法衔接”工作,每季度向市人民检察院报送市直交通系统行政处罚案件台账。
(三)化解交通行政争议。积极受理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调解案件,确保渠道畅通,把交通行政争议纳入行政调解范围,力争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程序之中,实现“纷争止、事情了、人气和”。
五、坚持教育培训全员化,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一)找准载体抓普法。科学谋划制定“六五”普法规划,确保全市交通系统“六五”普法工作实现良好开局。坚持和完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律培训,通过考察调研、案例讨论、工作研讨、知识竞赛和考试等形式,在工作中学法,以学法促工作,不断取得学法实效。
(二)全员覆盖抓培训。以执法人员集中换证为契机,分层次分批次开展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新一轮大培训。继续开展 “执法技能比武”活动,对执法人员进行准军事化管理和训练。采用“职工讲坛”等形式增强培训的互动性、针对性。
(三)外树形象抓队伍。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建设,扎实开展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廉洁高效、开拓创新的高素质交通法制队伍,切实当好本单位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和顾问。努力建设一支规范文明、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技能熟练的交通行政执法队伍,树立交通执法的良好社会形象。
主题词:
抄送:省交通运输厅,市法制办,市依法治市办。
宜昌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1年2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