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建党89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
宜市交党〔2010〕22号
关于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
建党89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
市直交通各单位党委、党总支部、党支部、局机关各党支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89周年。组织开展好庆祝建党89周年活动,对于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促进交通运输系统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具有重要的意义。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党组织要紧密结合实际,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抓好党员的学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党性观念。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党组织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宜昌市交通运输系统2010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切实抓好党员的学习教育。“七一”前夕,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党组织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在广大党员中大力开展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教育、党的光辉历史宣传教育等活动。要广泛开展民主评议、召开座谈会、组织《党章》和党的知识学习、开展纪念党的生日、党员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等活动,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进一步推动本单位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要紧密结合 “群众满意机关”测评中反馈的群众意见、党风廉政宣教月等活动,联系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搞好自查自纠,认真整改,推进本单位作风建设。
二、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提高单位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今年上半年,中组部等单位印发了《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对创先争优活动进行全面部署。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党组织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提出的要求,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动员广大党员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要围绕走在前头、作好表率以及局党组年初提出的组织开展“六基本”素质提升活动,全面提升党员干部素质和形象。全面实现基层党建覆盖面100%、党的组织生活开展率100%、交通建设领域流动党员组织生活参与率100%,确保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七一”前夕,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党组织要组织召开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责任情况的述职会议,向党员报告工作,并书面报告局直属机关党委。
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活动,丰富“七一”纪念活动内容。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党组织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纪念活动,如“组织开展综合技能大赛”、“党旗在我心中”演讲、“七一”文艺展示等。要通过开展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宗旨意识,激发党员干事创业的热情,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四、严格党员发展程序,进一步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市委《关于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精神,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格发展党员程序,切实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培养考察、“推优”、“公示”工作,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
五、广泛开展推荐、评选和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
“七一”前,在层层推荐的基础上,局党组将采取不同的形式,命名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同时,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党组织也要组织好本单位的评选工作。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1、评选范围: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范围包括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党组织以及所属独立法人单位;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包括党的组织关系在本单位的中共正式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包括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及从事党务工作的党员干部。推荐到局党组表彰的优秀个人,要注意向基层和工作、生产一线倾斜。所推荐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原则上不包括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
2、分配名额: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党组织按照评选条件,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凡符合条件均可申报;具体数量分配见附表一。
(二)评选条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条件:要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本单位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五是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2、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要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3、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一是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注重学习党的建设理论,先锋模范作用明显。二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三是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求真务实,有较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突出。四是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强,不断开创基层党建工作的新局面。五是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作风正派,坚持原则,顾全大局,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三)评选办法及要求
1、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党组织要严格审查,认真做好推荐工作,通过表彰发现和宣传一批先进典型。推荐要以党组织名义向局党组写出正式报告,并分别填写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申报表一式二份(附件二、三、四),附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相关事迹及数据真实可靠,切实体现先进性。
2、各项材料请用A4纸张正反两面打印,于
3、在各单位党组织申报的基础上,重点就以下工作进行检查:一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深化“四联四推”、单位党组织书记向党员报告工作、党员发展、党费收缴等工作;二是“群众满意机关”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三是单位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四是开展“第十一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和反腐倡廉建设“十个全覆盖”等工作;五是组织开展综合技能大赛情况。请各单位将自查情况于
附件:1、表彰名额分配表(2010年)
2、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3、优秀共产党员申报表
4、优秀党务工作者申报表
二〇一〇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