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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交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2009-02-26 17:22来源:宜昌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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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交通局党委(党组)、总支、支部:

现将《2009年全市交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五

2009年全市交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2009年全市交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交通改革发展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化廉政交通三做起主题实践活动,着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实现宜昌交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

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力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把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通过加强教育、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和严格执纪等手段,切实解决一些领导干部存在的宗旨意识不强、责任心和事业心不强、纪律观念淡薄等问题,使党员干部的作风明显好转。把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与学习贯彻省、市交通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推动科学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认真履行职责,创新工作理念,积极参与、全程跟进,实行监督关口前移,认真开展对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等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认真贯彻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深刻认识当前反腐倡廉呈现出的一些新的特征,准确把握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正确判断交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不折不扣地把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决策部署体现在实际行动上,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深入开展加强党性修养、弘扬新风正气作风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创新,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深化“廉政交通三做起”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进一步落实联系交流机制、检查督办机制、信息通报机制,扎实开展三做起活动。认真落实单位一把手六个负责,即:负责部署反腐倡廉工作,负责定期分析廉政建设中的新情况,负责听取重大廉政事项的专题汇报,负责督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负责批阅重要的信访举报件,负责主持开好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

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要领导干部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对班子内部和管辖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负总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抓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

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抓好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行为;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境)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制度;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严厉整治领导干部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等问题,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认真治理党员干部借婚丧嫁娶、子女升学等事宜大操大办、收敛钱财的问题。

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政权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始终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执行六个决不允许的要求,切实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

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政令畅通。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继续推行一把抓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基建、物资采购等制度。推进廉政档案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监督关口前移的方式和途径。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加强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

三、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进一步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廉政工作

推进重点领域的廉政建设、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坚持把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廉政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的重中之重,保证权力行使安全、资金运行安全、工程建设安全和干部成长安全。加强对交通建设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规划立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项目转包和违法分包、大宗材料设备招标采购、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工程建设项目交竣工验收的监管。

加大制度创新力度,进一步发挥制度在防治腐败方面的保证作用。落实重点工程纪检监察员派驻制。全面落实和完善政府投资交通重点工程纪检监察员派驻制度,切实加强交通重点工程一线反腐倡廉工作力量,强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监管。落实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制。落实工程建设项目纪检监察巡视制。组织纪检监察力量,开展交叉检查,不定期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廉政工作开展巡视;组建督察组,不定期深入重点工程一线进行明查暗访,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违规违纪问题。落实重点工程廉政建设领导联系制。建立交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领导联系点制度,加强联系指导,对廉政工作分工负责。落实建设单位领导班子和管理人员述廉制。继续落实和完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落实和完善议事制度和公开制度,促进职权法定化、规范化,重大事项集体裁决,做到公开透明。建设单位班子成员和管理人员年底进行述廉,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学习借鉴河北省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的经验,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廉政建设巡查力度。

四、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健全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认真总结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巩固民主评议政风行成果,采取有力措施,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工作扎扎实实推向前进。认真组织开展行评回头看活动。坚持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抓好整改,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建立健全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方案顺利实施。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十条禁令,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进一步完善查处公路水路三乱问题快速反应机制,防止公路水路三乱行为反弹。

建立健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热线、互联网站相结合的行风建设监督体系,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相关制度,逐步完善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努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监督。做好政风行风热线的上线工作,做好政风行风热线投诉咨询处理工作。

5、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

突出发生在领导干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这个重点,严厉惩处违纪违法行为,树立风清气正的交通形象。加大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案件的查处力度。继续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点查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

把查办案件与经济发展、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等因素统一起来,坚持严格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努力取得良好的法纪、社会和政治效果。运用典型案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以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六、坚持改革创新,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不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坚持把改革创新贯穿于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各个环节,始终把解决影响科学发展、损害群众利益、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改革创新的重点,把解决体制机制制度问题作为改革创新的重要切入点。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创新,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改进反腐倡廉教育方式方法,扩大教育覆盖面,深入开展正反两方面的教育,注重发挥文化的导向凝集和教育规范作用,切实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努力实现教育方式由警示自律向文化熏陶转变。深入推进交通特色廉政文化建设,认真开展亲情助廉教育。围绕创建五型机关活动,努力争创廉洁型机关。

推进监督工作创新,切实做到关口前移、增强实效。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切实把防治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各个环节。加强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特别是要加强对中央扩大内需、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过程的监督;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努力实现监督力量由主要依靠职能部门向充分发挥各种监督主体作用转变。加大改革和制度创新力度,努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以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突破口,继续深化机制体制改革。推进制度创新,着力提高制度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着力维护制度的权威性,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努力实现制度保证由注重建设向重在落实转变。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不断增强政治业务素质,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着力增强宗旨观念、提高实践能力、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正确政绩观和利益观、增强党的纪律观念,以坚强的党性和优良的作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