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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0-05-07 09:39来源:宜昌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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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开展交通运输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局、局直有关单位:

现将《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年五月四日

 

 

 

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0]1号)精神,进一步推进交通行业隐患治理和各项安全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市交通运输局决定于4月下旬 5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总体要求

通过全面、深入的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内容

(一)企业方面。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企业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以及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制订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5、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二)部门方面。

1、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精神,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重点工作情况。

2、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查处事故瞒报、谎报行为情况。

3、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改情况;全面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情况;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4、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

5、按照四不放过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快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防范措施,推进工作情况。

6、加强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情况。

7、落实危桥监管、确保完成危桥改造目标、抓好安保工程建设、加强超限车辆治理等方面的情况。

8、落实各项安全监管责任制度、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危化运输等车辆推广应用GPS等方面的情况。

9、各级港航海事部门组织开展辖区滚装船、汽渡船、港口码头拉网式检查,对船公司、船舶、船员和港口作业中存在的不符合安全要求、危及生产安全的问题,要坚决督促整改,对不符合要求的船舶、码头,坚决责令停运;加强现场监督管理,加大巡航检查力度,加强四客一危船舶、施工作业船舶的 日常监督管理,规范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程序。督促县乡政府落实乡镇船舶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对乡镇渡口、渡船的安全检查。

10、交通工程建设情况。

三、检查时间

此次检查从425开始,到525结束。采取企业自查、部门检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企业自查为主。

要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5月份,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层层组织对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进行重点检查。市局将组织对各地各部门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组织领导及部署

市局安委会统一负责本次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市局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安委会主任马宏彦任组长;副局长、安委会副主任任小军,总工程师、安委会副主任周昌栋任副组长;丁庆荣、程家振、蔡永强、唐云伟、张天一、陆永军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张天一任主任,芦晓明、肖宜平、乔素云为工作人员,办公室设在局运安科,负责日常工作。

各县市区交通局和局直各业务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负总责、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深入抓。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自查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并亲自动手具体抓落实。

各县市交通局和局直各业务单位要制定本系统、本行业工作方案,并报局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局直各业务单位的工作方案应结合行业工作特点明确具体督查范围及内容。其中:质量监督站负责在建重点工程建设施工等;市公路局负责普通公路在役桥梁、安保工程、专业汽渡等设施及养护施工等;市运管处负责道路客货运输、危化运输、汽车客运站等;市运管处负责出租车等;市港航局负责水上交通安全、危化运输、乡镇客渡客船、在役港航设施等。局直其它单位也要根据实际制订具体专项工作方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地、各部门要把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亲自带队到基层进行督促和检查。各地、各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采取措施将安排部署,迅速落实到基层单位和每个企业。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注重源头,深入检查。各重点行业(领域)以及重点在建项目和重点企业,要对所有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要从勘探和设计的源头查起,查勘探是否符合要求,设计是否符合规范,生产和施工是否符合规程,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并掌握安全规范和作业规程。要通过本次大检查切实从源头上治理排除各类隐患,切实把工程设计中的安全规程和建设、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管理、安全操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三)即查即改,落实责任。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要进行切实而不敷衍的整顿,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对检查中未发现的隐患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强化督导,确保实效。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在组织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组织专门检查组,采取抽查、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检查取得实效。检查工作一定要严肃认真,绝不能应付了事。对检查工作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厉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

(五)广泛宣传,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检查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

(六)加强联系,反馈信息。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各地、各部门既要负责组织本地、本行业的督查,也要负责本地、本行业督查的信息上报、工作总结等工作。要认真做好专项行动信息的汇总、分析工作,及时编辑工作简报,搞好信息沟通反馈。要认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推动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并将总结报告于525日前报市交通运输局。局运输安全科芦晓明(联系电话:6346682)和基建科乔素云(联系电话:6221385)对口负责日常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