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省厅在宜组织水路交通运输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编制工作集中办公

日期:2021-03-22 16:06来源:水路支队
责任编辑:朱思伟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优化全省交通运输市场营商环境,加强“互联网+监管”与部门业务深度融合,2021年3月17日至20日,省交通运输厅组织省港航管理局、武汉市水路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宜昌市水路交通综合执法支队业务骨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在市水路交通综合执法支队集中办公,研究编制水路交通运输监管事项目录清单。集中办公期间,专班人员在省厅法规处的支持和指导下,按照省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编写要求,明确目标,统一标准,加班加点,较好地完成了我省水路交通运输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编制工作任务。

  水路交通管理涵盖港口、航道、水路运输、海事、水运工程等五个门类,共涉及各类法律法规120多部,开展水路交通运输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编制工作任务非常繁重。针对2020年“互联网+监管”水路交通监管事项目录清单遗漏较多、编制不完善、流程不规范等问题,专班工作人员集中精力,认真对照分析,逐项查找,力求达到“监管事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监管”编制工作要求。

  专班人员按照一个监管事项对应一个行政执法检查、一个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的标准,结合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0年版),通过连续四天的昼夜奋战,共认领水路交通监管事项226项,其中港口97项、航道22项、水路运政63项、海事11项、水运工程33项;新增监管事项229项,其中港口19项、航道10项、水路运政13项、海事173项、水运工程14项;因重复或法律法规修改不予认领事项5项。同时对每一个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按照颗粒化的要求,从监管部门、对应的许可事项、监管对象、监管措施、设定依据、监管流程、监管结果、监管层级等,逐项细化编写。高质量地完成了本次编制工作任务,为下一步顺利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