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港总体规划(2035)》获批
日期:2020-04-26 11:28来源:宜昌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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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宜昌港总体规划(2035)》(以下简称《规划》)获得交通运输部、湖北省人民政府联合批复。至此,历时4年、数易其稿的《规划》完成法律审批手续,宜昌港口建设取得规划法律依据。
我市在开展港口规划修订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突出体现港口资源整合和岸线集约高效利用的要求。在《规划》中规划港口岸线78.5公里,相比上一轮规划,规划港口岸线长度减少42公里,减幅达35%。
根据《规划》,宜昌港划分为主城港区、秭归港区、宜都港区、枝江港区、兴山港区和长阳港区六大港区。主城港区以集装箱、滚装运输、大宗散货、旅游客运为主,主要为三峡翻坝转运、多式联运和宜昌市及周边经济发展服务。秭归港区以旅游客运、件杂、滚装运输为主,兼顾集装箱和危险品运输,主要为三峡翻坝转运和当地经济发展服务。宜都港区、枝江港区以大宗散货和危险品运输为主,主要为区域经济发展和后方化工产业园区服务,枝江港区远期承接主城港区转移的部分货运和修造船功能。兴山港区主要为香溪河的非金属矿石开发外运和旅游客运发展服务。长阳港区主要为清江旅游客运和当地经济发展服务。
《规划》的正式获批,为宜昌市港口建设和管理提供了规划依据和技术支撑,将有效指导宜昌港口资源保护和开发,对于加快推动宜昌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和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具有重要意义。(供稿:宜昌市港航建设维护中心罗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