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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宜昌海事局主要领导一线督导船舶安全与防污染工作

日期:2019-05-18 19:37来源:宜昌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编辑:朱思伟阅读次数:

  2019年5月18日,宜昌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胡朝晖,宜昌海事局局长汪吉发,宜昌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李本华,宜昌市港航设维护中心主任梅常春等一行冒雨赴猇亭、枝江、宜都现场检查船舶安全与防污染工作。

  检查组一行登上强胜818、兴晟58、兴舟805三艘运输船舶,仔细检查了船舶配员情况、船员资质证书、船舶生活垃圾及油污水交付记录等,详细了解了船舶经营情况、安全和防污染落实情况,并听取了船员对航运安全和船舶污染防治的有关建议。

  检查组要求,船舶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严格执行进出港报告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到配员合规,船员适任,要维护船舶良好技术状态,遵守船舶航行规则,确保航行安全。要强化生态环保意识,严格落实船舶污染防治要求,船舶生活垃圾、油污水、生活污水要按照要求处置,不得随意处置。

  检查组还慰问了三个联合检查工作小组的同志。当天,三个船舶配员联合检查组共检查船舶29艘,查处不合格船舶4艘,其中配员不足4艘,立案调查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