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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物流局出台正风肃纪“30不准”

日期:2018-01-05 19:01来源:宜昌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编辑:黄纯青阅读次数:

  市物流局根据市委统一部署,结合物流工作实际,将市委“转作风、抓落实”要求细化可操作化,出台了正风肃纪“30不准”,以实际行动转作风,以实际效果抓落实。这“30不准”的具体内容为:

  一是不准迟到早退;二是不准会场接打电话、玩手机、随意进出、交头接耳;三是不准会议期间精力分散,头脑无物;四是不准外出不按规定请假或告知;五是不准上班期间串岗聊天;六是不准工作中推诿、拖延、扯皮;七是不准对交办的事项无回音;八是不准对待工作得过且过、消极应付;九是不准对工作只安排不督办;十是不准在上班时间或者使用公物干私活;十一是不准对待服务对象、外来办事人员态度生硬;十二是不准在履行公务和执行政策中以权谋私、故意刁难;十三是不准对群众使用“不知道”等推卸措辞;十四是不准在办公电脑上安装游戏、炒股、购物、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十五是不准在上班期间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网页视频;十六是不准对重要公文阅研超过当日;十七是不准对非阅知类公文仅使用“已阅”代替处理意见;十八是不准照抄照搬上级文件和抄袭他人文稿;十九是不准在公文中出现政治错误和重要文字错误;二十是不准公务接待中超规定饮酒;二十一是不准违规吃请;二十二是不准带彩娱乐;二十三是不准违规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二十四是不准违规收受各种礼品;二十五是不准未经审批或违反程序审批使用公章;二十六是不准公车私用;二十七是不准发表与身份不相符的各种言论;二十八是不准传播低级、庸俗、负面、虚假和错误信息;二十九是不准私存私借公款公物;三十是不准不报、迟报、漏报、瞒报工作和个人重要事项。

  市物流局党委决定,以“咬耳扯袖工作室”为主体,通过明察暗访、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抓现场;通过谈话、提醒、约谈抓苗头,使“30不准”成为戒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