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流局】修订印发《综合物流园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日期:2017-08-07 17:28来源:宜昌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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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相关工作要求,全面提高应对综合物流园区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响应能力、应急处置能力与保障服务能力,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物流局修订印发了《综合物流园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预案》分为总则、组织机构和职责、运行机制、应急保障、监管管理、预案管理、综合物流园区应急工作通联7部分。
从适用范围来看,《预案》所指的综合物流园区是指集中建设的物流设施群和众多物流从业者在地域上的物流聚焦地且具有服务社会的公共属性。凡涉及人身安全、环境资源、重要财产等方面的突发公共事件所采取的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行动。
从预案体系来看,综合物流园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总体应急预案、部门专项应急预案、园区及入驻企业应急预案、重大活动应急预案四部分。
从组织机构来看,市物流局成立“宜昌市综合物流园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市场监管科。
从运行机制来看,首先要加强预测和预警;其次针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分别进行应急处置,如:如何进行信息报告和通报、如何进行先期处置、如何按程序进行应急响应;最后要加强善后处置,进行调查评估和信息发布。
从应急保障来看,要加强应急队伍保障,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条款,加强应急经费保障。
从监管管理来看,要加强预案演练和宣传教育培训,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综合物流园区应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定期检查本部门应急人员、设施、装备等资源的落实情况,并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
下一步,市物流局将组织综合物流园区,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培训学习,加强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应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