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流局】再添新举措 争创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从明天起,大家不用在办公室烧开水了,每层都安装了新的五级过滤开水器。”周末忙碌了两天的市物流局分局局长叶涪林高兴地说。8月6日,市物流局微信群的这条消息引发了一阵热烈的讨论,大家纷纷为此举点赞。这不仅是为创建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又添新举措,更是造福了广大干部职工。
2017年,根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能效领跑者有关工作的通知》(鄂管发〔2017〕8号)的要求,市物流局坚持管理为本、技术先行、宣传跟进,切实抓好节能机制建设、技术保障和行为管理,初步形成了标准引导、多渠道投入的工作格局。2017年上半年,综合能耗比去年同期下降5.6%。
牵住管理的“牛鼻子”
市物流局通过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加强考核深入推进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第一时间成立了负责节能工作组织、实施和督查的领导小组,坚持以《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及公共机构领跑者评分表》为标准,逐项梳理,建立健全能源登记、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等各种管理台账,制定完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工作职责、节约能源资源实施方案、能源消耗统计等十项制度,为节能管理提供了科学的制度保障。确定了用水、用电、用车、会务接待、办公用品等9大方面的30余条具体节能措施,如有计划地更换老旧和高能耗设备、提倡科学合理行驶车辆、规范办公用品配备等措施,全面做实、做细各项节能工作;将能耗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之一,确保完成节水、节电、节油等各项指标,真正达到了压力传导、动力激发的效果。
抓住技术突破口
市物流局通过引入新产品、新技术,实施全局各领域的节能改造。投入6.35万元加强用水设备和管网改造,使用水量从2015年的22063.01立方米下降到5372立方米,下降幅度为310.64%;将高能耗空调更换为节能环保的空调设备;将走廊通道等公共区域以及办公区域的日光灯全部改装为节能灯,路灯改用光控,消防楼梯照明灯改用声控,节能插座、节能灯使用率达70%以上,达到了节约用能的目的;引进3台智能纯水机,满足市物流局机关50多人的办公及会务需求,实现办公饮水优质节能化;进一步规范能源统计,利用年度统计数据进行能耗分析,找准能耗变动原因 ,对症“下药”,补齐短板。
增强节能自觉性
知是行之始。市物流局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LED屏、培训讲座、短信等多种形式对干部职工开展节能宣传。紧抓“世界节水日”、“全国低碳日”、“节能减排周”等关键节点,在局微信公众平台宣传节能先进事迹、先进做法,对严重浪费资源的行为和现象予以曝光。让节能减排意识潜移默化地植入人心,引导干部职工正确认识国情,增强节能意识,增强能源资源节约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形成人人崇尚俭朴节约的良好风尚,极大地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节能减排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在机关内形成“公共节能、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朱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