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宜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
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2017年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总体方案》(宜纪文〔2017〕7号)和《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鄂交法[2017]171)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整治我市交通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我市交通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标
通过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以下简称专项治理),集中纠正和严肃查处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交通执法行为,强化执法工作纪律,进一步深入推进法治交通创建。提高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尽责能力,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行政执法环境,为实现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良好开局提供法治保障。
二、组织领导
在宜昌市交通运输局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行政执法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中华任组长;市局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科长,局直各执法单位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分管领导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负责承担日常工作。
三、治理范围
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单位及全体行政执法人员。
四、治理重点
2015年以来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执法不严格。主要包括对执行规定打折扣,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办理案件超时效;案件监管缺位,重大突发案件应急管控不到位;该报告的不报告,该移送的不移送等问题。
(二)执法不公正。主要包括违反规定重复执法,选择性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异罚,畸轻畸重,办关系案、人情案;执法不透明,以罚代管,弄虚作假等问题。
(三)执法不规范。主要包括执法主体执法不按法定权限,不遵守法定程序,适用法律不准确,文书制作不规范,辅助人员滥执法等问题。
(四)执法不廉洁。主要包括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违反规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指定有偿服务;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或插手案件办理等问题。
(五)执法不文明。主要包括设置障碍,刁难群众;对待群众态度恶劣,工作简单粗暴等问题。
五、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4月下旬至6月中旬)
一是广泛宣传动员,大力营造活动氛围,通过宣传专栏、报刊、电台、门户网站等媒介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和网站,依法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二是迅速落实,列出问题清单,各单位要制定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全面查找法治交通建设的薄弱环节,认真梳理历史遗留积案、群众信访举报,摸清底数,建立工作台账。三是全面自查,公开承诺,每名执法人员要严格对照文明规范执法标准程序自查,签订交通运输文明规范执法承诺书。四是严格分类处理问题,对自查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立行立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列出时间表,逐步整改到位;对涉及党员干部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和其他重大突出问题要经局党组(委)研究决定后,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各单位要认真填写《行政执法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和《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并于6月10日前将表格、自查报告等资料上报市局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汇总。
第二阶段:重点检查阶段(6月中旬至9月中旬)
市局成立检查组采取查阅问题处理台账、听取整治汇报、检查执法人员承诺书、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交通行政许可、道路运政执法、公路路政执法、水上安全执法、交通建设养护市场执法、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等方面。检查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局直各执法单位交叉检查;二是按30%比例随机抽查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进行检查;三是对自查发现问题少或问题零报告以及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检查小组负责人将明察暗访情况、检查报告、统计表格汇总后于2017年9月1日前报市局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市局将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并于2017年9月10日前将重点检查情况上报市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和省厅专项治理工作专班。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阶段(9月中旬至10月底)
一是认真总结完善,及时疏理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经验,注重针对突出问题举一反三、深刻剖析,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交通执法制度体系。二是严肃查处问题,各级交通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对在专项治理过程中不收敛、顶风违纪的,将从严查处问责,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三是提高交通执法培训质量,各单位要针对本行业本部门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根据文明规范执法标准程序,拍摄以文明规范执法为主题的教学片,并组织执法人员观看学习。四是强化痕迹管理,及时报送资料台账,各单位要将专项治理情况、问题整改落实报告及《行政执法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等资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于10月15日前报市局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市局对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整改落实情况汇总后,于2017年10月20日前报市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和省厅专项治理工作专班。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交通运输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是推进法治交通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强化政风行风建设的迫切需要,根据“属地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充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本行业本部门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组织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推进法治交通建设提档升级。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以本次行政执法专项治理为契机,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切实解决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对专项治理工作组织不力、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以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找准法治交通建设和基层执法管理制度体系运行中的薄弱环节,认真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并狠抓落实,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尽责。
联 系 人:市交通运输局 仝兆勇
联系电话:0717-6224626
工作邮箱:ycs1507@163.com
附件: 1.行政执法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
2.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
附件1 :
行政执法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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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问题数(个) |
整改问题数(个) |
涉及金额 |
责任追究 |
典型案例通报曝光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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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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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
通报 |
通报 |
诫勉 |
组织调整 |
纪律处分 |
移送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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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科级 |
县处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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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科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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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处级 |
乡科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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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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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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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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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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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统计表单独报送,时间为5月20日、8月20日、10月15日前;典型问题和案例及时上报。
附件2:
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
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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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别 |
具体问题 |
整改目标 |
整改措施 |
完成时限 |
是否移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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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不严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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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不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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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不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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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不廉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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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不文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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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分管领导: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