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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运管局】召开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督办会议

日期:2016-11-15 09:21来源:宜昌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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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全市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加强汽车维修市场监管,强化货运源头治超,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日前,宜昌市运管局组织召开全市道路货运车辆非法改装和货运源头治超专项整治行动督办会议。各县市区运管机构、城区各分局、局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和分管治超工作的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学习了执法的相关法规依据,对运管部门按照整治时间节点,分阶段做好治超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和要求,市局蔡永强局长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强调,各县市区运管机构和城区各分局要充分认识道路货运车辆非法改装和货运源头治超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职责,增强做好货运源头治超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整治工作全面开展并取得明显实效。  
会议要求,各级运管部门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成立专班,制定整治方案,建章立制,规范整治执法行动。二是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做好汇报,与相关部门配合,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三是加强整治行动期间的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四是严把营运车辆许可准入关、办证关、年审关和车辆技术关,通过现场核查等方式切实加强对营运货车车辆的源头管理。五是对汽车维修市场进行规范整顿,通过督促汽车维修企业自查自纠、运管部门入户检查等方式加强对汽车维修企业的源头监管,一经发现维修企业有非法从事货车改装违法经营行为的,除了依法处罚外,同时抄告工商等部门依法处理。六是认真开展货运源头单位清查,立即对当地年货运量在10万吨以上的矿山、水泥厂、港口、货运站、物流园区等货物集散地和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进行清查,逐一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七是严格确定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对年货运量在50万吨以上的矿山、水泥厂、港口、货运站、物流园区等货物集散地一律列入重点货物源头单位,建立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档案;同时报当地交通运输局与公安、发改、经信、国土等主管部门会同协商一致后,报请当地政府确定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如辖区内无年货运量50万吨以上货运源头单位,各地可自行确定1-2家重点货运源头治超单位);八是认真落实货运源头监管职责创造条件采取派驻运管执法人员驻点、巡查、视频监控等方式,加强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管;督促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落实货运源头治超企业主体责任;积极引导货运源头单位安装使用称重设备。九是督促货运源头单位建立完善车辆技术管理、运单管理、禁止超载运输等相关工作制度、内部监督和处罚机制,建立转载、配载货物管理制度、超限超载车辆出厂检查等制度,确保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不出厂、不出站,把管控工作落实到货运源头。十是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以及与路政、交警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等监管方式,处罚后同时抄告,确保严管态势。十一是贯彻落实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相关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