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面向国旗庄严宣誓,手持宪法牢记使命——市交通运输局组织新任国家公务人员宪法宣誓

日期:2016-10-26 08:48来源:宜昌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编辑:人事科阅读次数: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10月20日上午,宜昌市交通运输局3名新任国家公务人员,面向国旗、手持《宪法》、举起右手,郑重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在市交通运输局全体干部职工的见证下,向宪法宣誓就职,主动接受监督。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该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这一决定是对中共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有关建立宪法宣誓制度的贯彻落实。2016年8月,宜昌市要求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在任命国家公务人员时,应进行宪法宣誓。宜昌市交通运输局组织首次宪法宣誓仪式,就是依法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的重要举措,将有力促进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进一步落实好宪法宣誓制度,推动人事任职程序更加规范。

    今后,市交通运输局将进一步贯彻实施宪法宣誓制度,通过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在干部职工心中树立宪法权威、增强宪法观念、形成宪法信仰,激励新任职干部能够更加坚定理想信念,更加珍惜岗位荣誉,依法、廉洁、高效的行使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行政权力。

  
全体参会人员齐唱国歌

  
新任国家公务人员向国旗庄严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