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交通”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市交法〔2016〕2号
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交通”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交通”创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宜昌市交通运输局
2016年4月26日
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交通”创建实施方案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意见》(交法发〔2015〕126号)和法治宜昌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宜法治发〔2015〕4号)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建设实际,制定如下创建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法治建设的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同类城市依法治市示范区”的目标,按照“全面提升、走在前列”要求,开展三年持续创建,全面提升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党组(党委)依法执政水平,全面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履职尽责能力,全面完善法治交通制度体系建设,全面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高交通行业普法依法治理水平。
二、创建目标
根据市委市政府“法治宜昌”创建目标要求和实施方案,结合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实际,2016年全面启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交通”创建,全市交通系统80%的单位达到法治单位创建合格要求;2017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全部创建合格,50%的单位达到创建优胜要求;2018年市、县交通运输系统争创省级、市级先进法治行业。
三、创建要求
(一)组织保障到位。高度重视交通法治工作,法治工作机制健全,责任落实,保障到位,法治工作规范化。
(二)坚持依法执政。各级党组(党委)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稳步推进;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三)制度体系健全。建立健全法律风险内部防控制度体系和基层管理制度体系,提高制度建设水平;法治机构健全,法治工作机制完善;制定规范性文件需求清晰,储备充分,计划明确;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报备、修订等程序。
(四)法治氛围浓厚。法律“六进”活动扎实有效;拓宽宣传领域,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公益普法工作,发挥公共服务窗口法律服务功能,全面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形成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五)行政执法规范。大力推进“阳光执法”、“阳光审批”等阳光交通建设,坚持政务公开、执行顺畅、行为规范、服务优良、人民满意。
(六)行政监督有效。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
四、工作重点
重点推进法治交通 “七项工程”建设(具体内容见附件2):
(一)实施党组(党委)法治观念“强化工程”。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法治建设讲话精神,强化党组(党委)中心组法治观念,提升依法执政理念,健全完善重大决策程序和重大风险防控机制,全面推动依法执政。
(二)实施领导干部法治能力“提升工程”。开展领导干部法治能力提升培训,加强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习、考核,健全干部法治培养机制,增强依法办事能力。交通运输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学习培训每年累计不少于40个学时,无纸化参考率、合格率均100%。
(三)实施群众法治素养“培育工程”。组织评选交通运输行业法治人物、法治标兵和法治模范,推荐表彰一批“法治单位”、“诚信守法企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实践活动,把法治讲堂与道德讲堂融为一体,举办群众性法治讲座;充分发挥公共服务窗口法治宣传功能,加大法治公益广告投放力度,利用好门户网站和移动信息端等新媒体加强法治宣传,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效果;各级执法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开展法治宣传周、宣传月、“12.4”宪法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
(四)实施法治文化“培根工程”。进一步创新理念、丰富载体、拓展形式,深入开展“法治文艺作品展演”、“法治摄影和书画展”;建设法治文化长廊、法治书屋、法治文化墙;鼓励开展基层法治文艺活动,市直各执法单位拍摄文明规范执法专题教学片,弘扬法治文化。
(五)实施法治建设“惠民工程”。广泛开展惠民活动,提升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认同感、知晓率和满意度;开展重点领域执法监督检查,曝光和处理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负面典型案例;开展交通建设、运输秩序、运输安全等重点领域依法治理专项行动,以实际成效赢得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支持;优化和推行一站式、一窗式服务,提升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开展“一单位一法律顾问”专项行动,加大购买法律服务力度,使法律服务贯穿于交通建设、行政决策、行业改革等关键环节。
(六)实施依法行政“阳光工程”。建立健全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廉洁性评估等制度;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定期评议、考核,并向社会公布结果;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制度,对不依法或不正当履行行政职责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七)实施行政执法“培基工程”。制定交通运输系统基层执法站所“三基三化”建设三年推进方案,着力健全基层制度体系,改善基层执法办公环境,规范基层执法行为,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塑造交通执法良好形象,夯实“法治交通”建设基础。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全面部署(2016年5月上旬)。研究制定创建方案,明确创建目标任务,成立创建工作机构,全市动员部署。各地各单位根据市局创建统一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和措施,制定本地本系统的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倒排完成时限。同时,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通过新闻媒体专栏、主要公共交通场所公益广告等形式,大力宣传,形成大创建的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对标建设,全面推进(2016年5月中旬—2016年10月)。各地各单位对照创建目标、内容和标准,健全工作机制,按计划全面推进、落实各项创建工作,初步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
第三阶段:自查自评,考评完善(2016年11月—2016年12月)。创建各单位对照创建考评细则自查整改完善,在各单位自查自评基础上,市局制定全市创建考评方案,组织对全市创建进行考评。考评80分以上的单位,作为创建合格单位向属地法治创建领导机构申请创建验收,并总结年度创建经验,宣传先进典型,通报年度创建情况。
第四阶段:巩固提升,争先创优(2017年1月—2017年12月)。结合上年度创建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创建措施方案,巩固、完善、提升2016年创建成果,突出长效机制建设,重点保障法治工作机制的运行,全面夯实法治工作基础,全面提升法治工作水平能力,系统全部单位完成创建要求,50%的单位达到创建优胜要求(创建考评90分以上),培树一批创建先进单位和典型,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工作水平上新台阶。
第五阶段:提档升级,全面提升(2018年1月—2019年6月)。进一步巩固、提升全系统法治工作基础,全面提升系统法治工作水平,开创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工作新局面,争创市级法治示范单位(行业),并成为省级法治先进单位,完成全系统的法治创优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党组(党委)是创建工作责任主体,各级党组(党委)要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牵头,强化责任,一岗双责,全员动员,全员参与,要将法治交通创建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抓好各项创建工作的落实。市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宏彦同志为组长、局其他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和局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的统筹、协调和督导工作。办公室设在局法规科,副局长李中华同志兼任主任。各单位要相应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安排一定的创建经费,确保创建所需经费投入,加强创建工作保障。
(二)强化责任落实。法治交通创建本着“属地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行业主抓,属地主建,条块并举,点面结合,市直交通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抓好全市本系统创建的标准制定、推进统筹和工作督导;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本地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进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创建工作任务。各单位要分解责任,明确任务,狠抓落实,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全面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各单位将每年计划安排和半年小结、年度总结按时报市局创建办公室。
(三)加强检查督办。各单位要建立创建工作半年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本单位、本系统创建工作问题,着力推进创建工作落实。同时,要建立工作督导机制,强化对本单位、本行业创建工作的督办检查,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及时通报表彰,推广经验;对工作迟缓、措施不力的,要及时采取工作“约谈”等必要措施,大力推进所属单位工作落实。
附件:1.全市“法治交通”创建考评细则
2.法治建设“七项工程”活动责任分解表
附件1
全市 “法治交通”创建考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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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内容 |
分值 |
考评要点 |
考核办法 |
评分标准 |
得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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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组织保障 10分 |
领导重视 |
3 |
将法治创建工作列入党组(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全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工作,法治创建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管理。 |
查看会议纪要、文件。 |
没有召开会议的扣2分,未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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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明确 |
3 |
有法治创建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法治创建工作制度完善,工作任务明确,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
查看工作计划、年度方案等资料。 |
没有计划扣1分,没有工作方案的扣1分,法治创建工作制度不完善扣1分,法治创建任务未落实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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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健全 |
2 |
法治创建工作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健全,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有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日常工作,有专职工作人员。 |
查看设工作领导组织和机构的文件,询问相关人员。 |
机构不健全扣1分,没有具体分管领导扣0.5分,没有专人负责法治创建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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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保障 |
2 |
落实依法治理和行政执法经费保障。 |
查看经费预算安排。 |
经费保障没到位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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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依法执政 15分 |
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
5 |
建立健全各类会议的议事和决策规则,重大事项由党组(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对与行政相对人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通过举行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
查看文件、会议纪要、资料。 |
制度不健全扣1分,制度未执行的扣1分;重大事项未征求意见的扣2分,未执行法定程序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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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干部 队伍建设 |
4 |
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法律法规,健全完善干部人事制度,干部选拔、任用体系科学,程序规范,奖惩制度完善;大力推进干部交流和轮岗。 |
查看制度和资料。 |
制度不健全或任用干部违反程序的扣1分;引起群众投诉被查实的,每起扣0.5分;没有按规定交流轮岗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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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财务管理行为 |
3 |
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机制,规范财务管理行为,严格财经纪律。 |
查看相关文件和审计报告。 |
制度不健全扣1分,违反财务管理程序一起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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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理安全工作 |
3 |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积极预防和依法妥善处置各类交通运输安全事故,重点抓好运输秩序、建设市场等行业重点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 |
查看制度和资料。 |
未依法处置或处置不当扣1分,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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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制度体系 10分 |
规范性文件制定 |
5 |
严格交通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定期清理等制度规范性文件按规定时限报送上一级机关和当地政府法制部门备案,严格按照规范程序提请政府和人大审议。 |
查看制度、发文目录、发文处理签。查看备案记录,接收备案部门记录。 |
制度不健全扣1分,一项违反程序扣0.5分。备案率未达到100%的,有一起扣0.5分;制定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在备案审查中被撤销、变更的,有一起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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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风险防控机制 |
5 |
科学分析论证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各领域的法律风险点,以法律风险防控制度建设为重点,着力推进交通运输系统法律风险内部防控机制建设。 |
查看相关文件,风险防控制度文件 |
无风险点排查过程扣1分,无风险防控制度扣2分,无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制度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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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宣传教育 15分 |
法治宣传 |
5 |
普法制度健全,有五年规划、年度计划;法治宣传基础扎实,形式多样,有计划,有步骤,有落实;开设法治宣传教育专栏,利用门户网站加强普法宣传。 |
查看文件、资料、网页。 |
每项达不到要求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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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认真开展法治宣传月、12.4宪法宣传日活动,有工作方案、措施有力,形式多样。 |
查看工作方案、宣传资料。 |
各项宣传没有开展活动扣2分,没有活动方案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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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教育 |
5 |
建立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考试、考核制度;中心组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开展依法行政、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每年累计不少于5天,交通执法人员法治教育覆盖面达到100%;无纸化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新录用人员必须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 |
查看制度、资料、学习记录、考试记录。 |
制度不健全扣1分;法治教育覆盖面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中心组学法每少一次扣1分;未开展培训的扣2分。没有培训计划的扣1分,培训时间不符合要求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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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文化 |
3 |
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及展演,建设法治文化长廊、法治书屋、法治文化墙,开展基层法治文艺活动,拍摄文明规范执法专题片。 |
查看文化建设资料。 |
根据法治文化建设情况扣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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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行政执法 20分 |
规范执法资格认证 |
5 |
组织开展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和资格考试,严格执法资格证件发放。没有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
查看考试资料。 |
未组织考试的扣2分,未组织岗前培训的扣1分,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执法活动发现一起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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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
5 |
实施行政执法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检查程序合法,行为规范。 |
查看检查资料和案卷。 |
发现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处罚一起扣5分,发生案件定性错误一起扣1分,发生程序不规范一起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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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执行相关制度 |
5 |
认真执行执法公示和执法责任制、重大案件合法性审查、规范自由裁量权等制度。 |
查看档案资料和执法文书。 |
制度不健全一项扣1分,制度不落实一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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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审批服务管理 |
5 |
健全审批服务制度,加强交通法律法规宣传和政务公开,规范审批咨询,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建立规范的行政审批档案。 |
查看制度,实地检查服务情况。 |
制度不健全扣1分,服务不到位一起扣0.5分。审批程序不规范一起扣0.5分,发生错误或引发负面影响事件一起扣1分,档案不规范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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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行政监督 15分 |
内部监督 |
2 |
落实行政复议和应诉制度,按照法定程序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和开展行政应诉,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 |
查看行政复议和应诉案卷。 |
未按法定程序开展复议应诉发生一起扣1分;未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有一起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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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行政执法案卷归档、评查制度建立健全,每年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不少于1次,积极组织开展本单位执法评议考核。认真落实行政执法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认真组织开展执法督察,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相关责任人严格追究过错责任。 |
查看相关制度、评查方案和通报等资料。 |
制度不健全扣2分,未开展评查扣2分,未开展考核扣2分,制度不落实一项扣1分,未按要求督促整改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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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监督 |
3 |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建议、提案办复率达100%,满意率达95%以上。 |
查看建议提案办理档案。 |
满意率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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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切实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不发生阻挠、干涉新闻媒体监督作用的案件。 |
查看相关资料。 |
发生一起干涉、阻挠新闻媒体案件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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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专项工作 10分 |
三基三化 |
10 |
制定“三基三化”推进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有方案,有步骤,有落实。2016年以“制度规范年”为主题,全面完成基层执法站所“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化”建设任务,并完成“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试点任务;2017以“站所建设年”为主题,全市交通运输各行业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建设形象进度完成50%以上,并完成“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试点任务;2018以“队伍建设年”为主题,努力推进全市交通执法队伍职业化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建设形象进度完成80%以上。 |
查看方案,检查“三基三化”完成进度。 |
根据年度“三基三化”考核打分折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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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基础工作 5分 |
会议活动 |
2 |
积极参加各级法治建设相关的各种会议和活动。 |
查看会议纪要、相关资料。 |
缺一次会议扣0.5分,缺一次活动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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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宣传 |
3 |
及时向上一级机关和当地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单位法治创建工作方案、普法工作总结、法治报表、法治工作信息等材料,工作信息每年不少于3篇。 |
查看资料和接受报送单位记录。 |
报送工作不及时或漏报一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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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加分项 3分 |
市级 集体奖励 |
1 |
获市级集体荣誉奖励 |
查看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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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以上集体奖励 |
2 |
获省级以上集体荣誉奖励 |
查看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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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市物流局、过闸处、质监局、大桥公司参照执行,根据工作实际,将得分情况折算成百分制。
2.全系统2016年底80%的单位达到法治创建合格要求(80分以上);到2017年底力争50%的单位达到法治创建优胜要求(90分以上)。
附件2
法治建设“七大工程”活动责任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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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具体内容 |
责任部门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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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党组(党委) 法治观念 “强化工程” |
1.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 |
审批科(法规科) |
交通系统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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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注重干部队伍建设 |
人事科 |
交通系统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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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规范财务管理行为 |
财务科 |
交通系统各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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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依法治理安全工作 |
安监科 |
交通系统各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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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领导干部 法治能力 “提升工程” |
1.启动“法治交通”创建 |
审批科(法规科) |
交通系统各单位 |
|
2.举办法治能力提升培训班 |
人事科 |
交通系统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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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无纸化学法用法 |
审批科(法规科)、人事科 |
交通系统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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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群众法治素养培育工程” |
1.推荐先进法治人物和单位 |
人事科 |
交通系统各单位, 局运输科、局建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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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群众性法治讲座 |
人事科、审批科(法规科) |
交通系统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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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展多种法治宣传活动 |
办公室、审批科(法规科) 人事科 |
交通系统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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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法治文化 “培根工程” |
1.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及展演 |
人事科、审批科 (法规科) |
交通系统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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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设法治文化长廊、法治书屋 法治文化墙等 |
办公室、审批科(法规科) |
交通系统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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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文明规范执法专题片 |
审批科(法规科) |
公路局、港航局、运管局、 质监局、大桥公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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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法治建设 “惠民工程” |
1.重点领域依法治理专项行动 |
建管科、运输科、 安监科、审批科(法规科) |
交通系统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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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重点领域执法监督检查 |
监察室、审批科(法规科) |
交通系统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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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升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 |
审批科(法规科)、建管科 计划科 |
交通系统各窗口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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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依法行政 “阳光工程” |
1.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
办公室 |
交通系统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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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制度 |
监察室 |
交通系统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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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两法衔接”平台建设 |
审批科(法规科) |
交通系统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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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行政执法 “培基工程” |
制定基层执法站所“三基三化”建设方案,分行业稳步推进。 |
审批科(法规科) |
交通系统各执法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