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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创建法治交通 尽职尽责惠及民生——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交通”创建全面启动

日期:2016-05-04 11:45来源: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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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8日下午,在市交通局四楼会议室,召开了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交通”创建动员会议暨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委法治宜昌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陈月生,市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易金光,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唐祖爱应邀出席了此次会议。会上,副局长李中华就“法治交通”创建和基层执法站所“三基三化”建设进行了详细部署,局长马宏彦就“如何依法履职尽责,抓好法治交通建设”作了动员讲话。随后,陈月生副书记对“法治交通”建设寄予厚望并提出要求,唐祖爱院长就法治建设做了专题辅导。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主要领导及法规部门负责人,局直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新闻媒体记者,共百余人参加了会议。

  马宏彦局长在讲话中要求,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同类城市依法治市示范区”的目标,通过三年创建,全面提升“依法治交”水平。他强调,“法治交通”建设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法治宜昌”战略的重要举措,是交通行业深化改革、提档升级的内在要求,是实现交通跨越式发展、惠及民生的基本保障。他指出,法治建设没有终点,必须常抓不懈,要积极争做依法执政的明白人,学法用法的局中人,法治建设的带头人,法治惠民的贴心人,依法履职尽责,切实让人民群众满意,力争早日建成法治政府部门。

  陈月生副书记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交通运输发展取得的成就,指出市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高度重视法治工作,为行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和保障。他强调,要积极适应依法治国新形势,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不断提高“依法治交”水平,让人民群众共享法治交通的红利,为宜昌早日实现“全国同类城市依法治市示范区”的目标发挥先行军的作用。随后,唐祖爱院长作了关于依法治国和基层单位法治建设的讲座,详细介绍了依法治国理论的发展历程和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进展,讲解了宜昌市“十三五”时期法治建设规划,并对基层法治工作开展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胡开德副局长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对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迅速动员部署法治交通创建工作;二是实施法治“大创建”,打造特色亮点,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三是强化考评督办,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法治建设出实效,为宜昌交通跨越式发展引领护航,为法治宜昌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