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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安鹿渡改桥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12-04-09 10:18来源:建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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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远安县安鹿渡改桥工程已由宜昌市交通运输局宜市交计[2012]1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远安县安鹿渡改桥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和省农村公路渡改桥补助资金以及地方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远安县安鹿渡改桥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安鹿渡改桥桥位选址地点位于远安县鸣凤镇北门村与旧县镇安鹿村之间,桥梁全长约369m,桥头接线长约769m。桥头接线按二级公路标准进行建设,设计速度为60km/h,路基宽度为16m,路面宽度为12m,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

2.2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远安县安鹿渡改桥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涵洞、交通工程、景观绿化、沿线设施等工程)的勘察设计及审查报批,包括工程勘察(初勘、初测、详勘、定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图纸以及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施工期间及后续服务,配合招标人进行项目评估、报奖工作等。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共划分为1个合同段。

2.3 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安排

(a) 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合同签订后60日内勘察设计单位向招标人提交所有初步设计文件及勘察报告。

(b) 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15日内勘察设计单位向招标人提交所有工程勘察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施工招标所需的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c) 征地拆迁图:与初步设计同步。

(d) 施工现场及后期设计服务: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勘察资质和设计资质,其中勘察资质要求为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要求为公路行业(公路)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至少应具备 3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至少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近三年内完成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或具有建设单位出具的设计业绩证明的主桥长为100米及以上或单跨40米及以上的桥梁工程设计。投标人须具有宜昌市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市场登记备案证,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4122012418(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宜昌市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市场登记备案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在宜昌君逸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开发区发展大道1601-2101)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人必须在201243017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现金进账或转账进账方式提交至以下帐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开 户 行:三峡工行东山支行

  户    名:宜昌君逸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1807 0800 1920 0079 272

  咨询电话:0717—6459938

款项到帐后,投标申请人凭银行进帐回执单至宜昌君逸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投标函中。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标前会议,如投标人认为需要进入现场考察,考察期间,招标人将予以配合,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539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00分至9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远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大厅,由宜昌君逸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专人接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峡日报》、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昌市交通运输局网、远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发布,发布时间201249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远安县安鹿渡改桥工程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君逸工程项目

建设管理办公室                            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远安县鸣凤镇安泰大道40     地址:宜昌市开发区发展大道1601-2101

邮政编码:444200                    邮政编码:443000

联系人:苏先科                  联系人:谭国平

电话:13872563115  15971678683      电话:0717-6459938  15997675208

传真:0717-3812408                  传真:0717-6459938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