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大检查
坚持预防为主 消除火灾隐患
——市交通运输局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大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工作,努力减少与预防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交通系统消防安全工作的统一安排布署,10月19日至21日市交通运输局领导梅昌建同志带领局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对局直单位进行了一次消防安全工作的全面检查。
此次检查主要就年初与各单位签定的《2011年度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及4月21日局消防安全工作会安排部署的 “五项工作”等各项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在认真听取了各单位相关负责人的情况汇报后,重点检查了各单位办公住宅区域消防设施配备与完好情况,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及消防制度和内业建设情况,并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督促各单位整改落实到位。从检查来看,各单位对消防安全工作都十分重视,规章制度健全、管理措施可行、设备设施齐全,责任落实到位,基本达到了检查要求和目的。市公路局、港航局、运管处、物流局、过闸处、大桥公司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基础工作做得较好,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到位,宣传、教育、培训及日常检查工作扎实开展,得到了检查组一致肯定。
通过对各单位消防安全的检查发现,总体情况较好,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单位的整体消防安全意识不强,宣传教育还有待提高;二是有的单位对出租或买卖后的房屋管理权限不明晰,监管责任不够到位,消防措施不够落实,存在安全隐患;三是消防设施的配备不齐,有的严重老化,有的已过保质期,完好率不达标。
为了切实解决这些问题,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防范工作,认真做好安全隐患的整改,杜绝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检查组长梅昌建代表局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强调了本次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就如何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提了六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1、从消防安全工作的性质讲,消防安全工作是综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大安全工作的重要部分,要高度重视.2、从政治层面讲,消防安全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民生工程,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是政治工程,要高度重视。3、从当前面临的形势看,今年以来,武汉市相继发生“1·17”汉正街火灾、“7·12”经济技术开发区火灾等重特大火灾事故,宜昌市今年上半年共发生火灾252起,这些火灾事故教训深刻,需要高度重视并汲取教训。4、从目前各单位的工作状态看,少数单位还存在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要高度重视。
二要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全员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增强消防意识。大力宣传“消防安全,人人有责”的理念。要结合学习贯彻落实《湖北省消防条例》,在办公区居民区显目位置悬挂消防宣传标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要充分利用楼宇电视、电子显示屏等设备加大消防安全提示工作力度。
三要开展消防安全应知应会培训演练活动。重点加强消防设施使用培训、逃生知识培训、不同情况下使用不同消防器材的知识培训等消防应急演练和培训。
四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要加强《新消防法》的学习,层层落实责任主体,将消防安全责任要落实到每个职工,明确责任追究制度。
五要不断探索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的新问题、新方法。如居民区消防安全隐患情况复杂,责任不明,管理难度大等问题,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解决问题,排除隐患。
六要积极拓展消防安全工作范围。消防安全教育和管理要从机关延伸到居住区、做到全覆盖,最大限度的扩大工作面,确保消防安全工作无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