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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港航局组织召开全水上交通安全专题宣贯会议

日期:2011-05-26 16:33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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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发【201023号、省政府339号令等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强化我市水上港、航交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我市水上交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511日上午,市港航海事局会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召开了全市港航企业《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专题宣贯会议,全市220余家港航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占全市港航企业85%以上)。

宜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秀全同志在会上通报了全国和宜昌市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了安全生产各类事故发生的原因,特别强调了企业主要领导、从业人员安全意识问题是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主要原因,着重强调必须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强化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进一步健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投入保障,要按照“讲政治、带感情、尽职责”的九字方针,抓好安全生产各个环节的相关工作,切实抓好水上交通安全工作。

宜昌市交通运输局纪委书记梅昌建同志指出:安全生产工作必须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树立小题大做、谨小慎微的工作方式,树立任重道远的责任意识,珍惜来之不易的好局面,在添措施、落实上共同努力。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要抓落实、抓到位,具体工作中要严格安全监管的责任,建立齐抓共管的机制,突出安全重点,选好活动载体,在整治隐患上下功夫;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重点提高执法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宜昌市港航海事局副局长李中华就此次会议的贯彻落实和下一步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港航海事处进一步组织《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规定的宣贯,不留死角。要求以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契机,认真抓好当前正在开展的深化“打非治违”、隐患排除治理和“三无”船舶清理整治等安全专项活动以及“六月安全生产活动月”活动。同时,要求全市港航企业组织本单位中层以上干部认真学习,对照要求开展自查贯,加强整改。各地各企业应通过这次会议,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消除隐患,减少和杜绝水上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市水上交通安全态势的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