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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交通进行施工
日期:2007-05-22 14:45
来源:宜昌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编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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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
中断交通进行施工
办事流程
1、窗口受理书面申请;
2、路政大队审查申请并进行勘察现场;
3、市公路局审批(国、省道报省公路局审批);
4、窗口核发许可决定。
申报材料
书面申请,内容包括:
1、 主要理由;
2、 地点(公路名称、起止桩号);
3、 交通安全畅通保障措施;
4、 时间。
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法律依据
《湖北省公路路政管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