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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确需在公路上行驶

日期:2007-05-22 14:39来源:宜昌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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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 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确需在公路上行驶  

 

 

办事流程

1、窗口受理书面申请;

2、路政大队审查申请并进行勘察现场;

3、市公路局审批(国、省道报省公路局审批);

4、窗口核发许可决定。
 

 

申报材料

书面申请,内容包括:
1、货物名称、重量、外廓尺寸及必要的总体轮廓图
2、车辆技术状况资料及载货时外廓尺寸
3、运输起止点、拟经过的路线和运输时间
4、车辆行驶证(40吨以下提前15日申请有,40-100吨提前2月申请有,100吨以上提前3月申请) 
承诺时限 40吨以下即办;40吨以上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超过限高、长、宽规定值以上,每月生辆20元(其中一项):超过车货总质量规定值以上,超过部分每吨公里0.5元;超过载质量规定值以上超过部分每吨公里0.8元;不可解体的大件超限运输车辆,双方协商收费。(省物价局财政厅鄂价费[2003]100号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交通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