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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杆)线、电缆等设施

日期:2007-05-22 14:35来源:宜昌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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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 跨、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杆)线、电缆等设施  
办事流程 1、窗口受理书面申请;

2、路政大队审查申请并进行勘察现场;

3、市公路局审批(国、省道报省公路局审批);

4、窗口核发许可决定。
 

 

 

申报材料

书面申请,内容包括:

1、主要理由;
2、地点(公路名称、桩号及与公路边坡外缘或者公路界桩的距离);
3、安全保障措施;
4、施工期限;
5、修复、改建公路的措施或者补偿数额。
 
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埋设线缆、管道挖掘横穿公路;国道、省道10000-20000元/处;县、乡道8000-12000元/处;顶管、管道穿越公路施工800元/米;上跨公路立交桥、渡槽等占用公路及公路用地,按实际发生额计收;利用桥涵挂设管线300元/米;利用公路及公路用地埋设管线100元/米。(省物价局财政厅鄂价费[2003]100号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