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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建设项目预算审核

日期:2007-05-22 14:30来源:宜昌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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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 交通建设项目预算审核  

 

办事流程

(一)向行政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及相应材料;

(二)相关科室初步审查;

(三)分管领导审批;

(四)下达批复文件。
 

 

申报材料

(一)施工图设计的全套文件;

(二)专家或者委托的审查单位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意见;

(三)项目法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说明材料。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法律依据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部2004年14号令, 《水运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部1997年1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