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日期:2007-05-24 08:22来源:宜昌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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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事项 |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
| 办事流程 | 1、窗口受理申请及相关材料; 2、科室审查; 3、运管处领导签批; 4、窗口核发行政许可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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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1.《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2.经营场地、停车场面积材料、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3.技术人员汇总表及相应职业资格证明; 4.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复印件; 5.按照汽车、其他机动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摩托车维修经营,分别提供以上规定条件的其他相关材料。 |
| 承诺时限 | 15个工作日 |
| 收费标准 | 批准后,收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本费:20元/本,依据鄂价费[2002]254号 |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