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和车辆营运证核发
日期:2007-05-24 08:18来源:宜昌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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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事项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和车辆营运证核发 |
| 办事流程 | 1、窗口受理申请及相关材料; 2、科室审查; 3、窗口核发行政许可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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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见附件1); 2.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3.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拟购置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购置时间等内容; 4.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
| 承诺时限 | 10个工作日 |
| 收费标准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本费:20元/本,《车辆营运证》工本费10元/证 鄂价费[2002]254号 |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