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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水路运输服务经营许可

日期:2007-05-22 17:40来源:宜昌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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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 国内水路运输服务经营许可 
办事流程 1、窗口受理申请及申报材料;
2、市局运输科审查并签署意见;
3、由市局分管领导批准;
4、窗口核发许可决定。 

 

 

申报材料

(1)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工业申请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企业章程草案;
(4)拟注册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资信证明;
(6)办公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协议等);
(7)主要出资单位同意设立企业的文件(董事会议、联营协议或经济担保人证明);
(8)企业负责人和主要业务人员姓名、职务和身份证明;
(9)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